[2004-12-03] 銀行爭業務增按貸
利嘉閣按揭代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梁理中
「七成樓按指引」自九一年十一月推出以來,部分銀行為滿足相熟顧客置業後之財務需求,會按個別情況批出其他無抵押貸款予以協助,初時只限於年期較短及金額較細之款項,但近年已發展至將金額提升至近樓價之15%至20%,供款年期亦與按揭貸款者相同。
銀行放款有多層保障
由於有關之無抵押貸款可收取較高之利率(約「最優惠利率(P)」至「P+1.5%」水平),故銀行放出之七成「一按」加上無抵押貸款,其整體貸款之平均息率回報,定比單純按揭貸款者為高。此外,按揭借款人通常會簽訂「一切款項按揭契約」(All Money Mortgage Deed),意思指人客欠下按揭銀行之任何債項(包括「樓按」及「非樓按」之借貸),最終可由銀行透過變賣物業作債還,故按揭銀行批出之無抵押貸款,其實同樣具備「抵押」效應。
為確保借款人有足夠能力償還按揭貸款及無抵押貸款,銀行會規定人客每月還款佔入息比率,通常不能超過50%。再者,按揭銀行一般只批出無抵押貸款予相熟及優質置業客戶(如做生意、買基金及有其他存款等),在「了解客人」(Know Your Customer)之銀行運作守則下,有關安排亦可算談得通。
分開日期發放貸款
雖然金融管理局最近公開表示,個別銀行在敘造按揭貸款之同時,放出其他無抵押貸款(如私人貸款、裝修貸款及循環透支額等)予同一客戶,有抵觸「七成樓按指引」之嫌,但據市場反映,銀行界為爭取按揭業務,日後仍會繼續放出無抵押貸款予部分優質按揭客戶,但會安排人客先提取按揭貸款後,方辦理其他貸款,以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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