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1] 燒炭不死後遺症嚴重
【本報訊】(記者 羅瑩芝)自殺長久以來都是本港10大死亡原因之一。資料顯示,在自殺人群中,燒碳自殺的比率,由98年的6%大幅上升至01年的28%;更有甚者,是多個外國研究指出,約14-30%一氧化碳中毒生還者會出現遲延性神經精神損害。本港專家指出,縱然這些後遺症可以治癒,但不排除日後依然潛在輕微神經系統後遺症。
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在最新一期《香港醫學雜誌》刊登文章,詳細記載2名燒碳自殺生還者的臨床問題:1名30歲女子與丈夫一同燒碳自殺,在密室內連續13小時吸入一氧化碳後失去知覺,後來雙雙獲救,惟3星期後突然出現明顯的認知性損傷,包括無法辨認方向、冷漠無情,以及大小便失禁,腦部掃描更發現有細小的小洞梗塞,需要處方有抗氧化作用的維他命E,6星期後才回復正常。她丈夫則因為長時間昏迷導致即時神經受損,後來演變至嚴重精神錯亂,需要太太長期照顧。
神經受損 工作能力減
另一個案則是1名患抑鬱症的47歲已婚女侍應,吸入一氧化碳8小時後獲救,在醫院昏迷3天;到出事後第3周,她變得愈來愈善忘,不時迷失方向,連洗澡等日常事務也應付不來,不久後更出現失禁和手臂抽搐,後來更失去知覺,經治療3個月後才能重新工作,惟始終留有善忘和工作能力減退的後遺症。
負責這些個案的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指出,其實病人中毒後第2星期,已有測試顯示其記憶、注意力和辦事功能方面隱約出現缺陷;縱然有研究指75%病人可在1年內復原,但依然有機會潛在後遺問題。研究學者提醒前線醫生要注意,一氧化碳中毒病人通常在中毒後2至4星期出現急性後遺問題,需要進行神經精神記憶測試和辦工能力測試才可及早預知問題,並且必須對這類病人作定期跟進,同時警惕病人家屬可能出現的潛在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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