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2月11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2-11] 報業自律機制下的評議功能

放大圖片

■張圭陽 香港報業評議會義務總幹事

 過去四年,報評會處理了103宗的投訴,發出了十宗譴責、強烈譴責的聲明,數字的背後,說明了甚麼?寫這篇文章的時候,腦海裡還浮現出一名自稱讀書不多的陳先生對報業的控訴。他的弟弟陳志聰因為個人的特殊性取向,去年成為了八卦報刊的獵殺對象。今年二月,陳志聰再度向報評會投訴一份非報評會會員週刊侵犯其個人私隱及失實報道,經過審查委員會及執委會的先後研訊,基於報道引用的多是網上已公開的資料,侵犯個人私隱一說,很難成立;對於失實報道,又非報評會工作範圍,於是六月去函,不能再處理他的投訴。九月廿一日,陳志聰燒炭自殺,他的朋友相信,是報刊披露了他的性取向,把他逼上了絕路。陳先生弟弟的死,又登上了報刊的頭版,按慣例,死者的親屬,又統統成了報刊的獵殺對象,包括了陳先生及他年長的母親。

 陳先生說,他讀書少,靠看報學習,對記者很尊重,認為記者讓他知道許多事情。可是今次報刊對他的弟弟及家人與弟弟的關係的報道,都是胡亂杜撰,重視劇情和銷量,漠視別人的痛苦。現在他不會再相信報紙的內文報道,認為多是加鹽加醋。他說年長母親以前很尊敬記者,現在覺得記者豬狗不如。在訴說他的母親、他自己和弟弟如何被報刊獵殺的時候,這位硬漢子眼有淚光,廿六年的新聞生涯,面對一位讀者的指控,我找不到可以安慰他的說話,我的心又長了一個血泡。九月廿一日以來,經常反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報評會當日有能力為陳志聰出一口烏氣,他會不會自我了斷?我無法知道答案,我只知道,一個冷血的記者,一個只看重銷量、盈利數字的記者,可以做出多麼可怕的傷害。

 四年來報評會的工作,頗感受到小市民對傳媒的不滿。傳媒的失實報道,四年來一直是最多人投訴的。報刊的失實報道,更多是由於新聞工作者的疏失造成。最常見的一種錯誤,是在標題上張冠李戴,與內文不符。例如教統局的視學報告指出幾間學校各有不善之處,粗心的編輯,就會把不同的指責混在一起,令到有關的學校叫屈不已。

 對被報道者感受的莫不關心,是造成失實報道、侵犯個人私隱的關鍵。在眾多投訴中,刻意侵犯個人私隱、有意失實報道的只佔極少數,更多的是在無意識之下造成的。記者編輯在報道及起題時,只要對事主多一點關懷,就不會犯上述的錯誤。例如民事訴訟中幼兒的名字,法例雖然沒有禁止披露,但是報道幼兒名字,會影響幼兒的升學、交友,讓幼兒因一時的行為而負上惡名,甚至斷送了幼兒一生的前途,這又豈是我輩新聞工作者所願見到的。

 為了確保報道的準確性,報社內的建構有必要重新審視。目前報社審稿一般是兩度或三度工序:記者寫稿後自行審閱,再交編輯審稿,也有先交採訪主任審閱,再交編輯。採訪主任看稿,一般重視新聞的角度而不在細節上。稿件到了編輯手上,編輯關注的是起題和排版,一般對內容細節的問題,在截稿的壓力下也就難以兼顧。報社應否考慮仿效外國報刊的做法,在記者與編輯之間,增設一度審核的程序,由資深或退休的記者擔任,借助他們豐富的閱歷和經驗,彌補前線年輕記者經驗之不足?

 報評會有十一份會員報章,遇上不是報評會處理範疇的投訴,我們也會與會員報章磋商,會員報章也會積極回應投訴,在過程當中,報社亦會知會員工,改善疏忽之處,充分體現新聞界自律的精神。對於非會員報刊,報評會無能為力,在情、理、法之中,我們只能夠遵守嚴格的投訴程序處理。由於報評會得不到類似消委會的「豁免誹謗起訴」的特權,我們還有一宗訴訟未了,報評會有限的資源和精力,也花在訴訟當中。儘管如此,報評會對以新聞自由之名,販賣色情暴力、侵犯個人私隱的報刊,還是冒著被控誹謗的風險,公開發出譴責,為市民討回公道。政府需要做的,是賦予報評會「豁免誹謗起訴」的特權,我們就能夠充分運用社會的道德力量,在自律機制下,不斷提升專業操守,香港報業有望成為世界華文報業的表表者。(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