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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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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5] 「各佔一半」亦符合循序漸進原則

■廖長城 香港法律論壇發起人資深大律師

 人大4月26日決定指出,08年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所產生的議員各佔一半的比例,需要維持不變。有人提出,回歸以來立法會的選舉直選的名額一直不斷擴大,到了08年第四屆立法會為什麼不能再擴大分區直選的名額,這是不是沒有「進」?

循序漸進還保障均衡參與

 的確,循序漸進地發展香港的民主是基本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原則。如何正確和全面地理解「循序漸進」,就要看基本法的規定。什麼是基本法規定的循序漸進?可從兩方面去理解:一是基本法規定香港的政制發展的原則有三個,即從香港的實際出發、循序漸進和均衡參與。這三個原則是相輔相成的,要聯繫起來看。循序漸進也要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不能冒進。同時,循序漸進還要保障均衡參與,香港是一個多階層、多文化的利益多元社會,香港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和繁榮穩定,離不開工商界和社會各階層,全體香港市民的努力。在政治上、經濟上需要兼顧各階層的利益,合理地分享所創造的財富和經濟利益,以利於香港資本主義的發展。

 目前香港保證均衡參與的途徑,一是由四大界別產生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舉行政長官,一是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立法會議員分區直選與功能團體議員各佔一半這種格局,保證了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都有自己的代表,既保護香港廣大市民,包括勞工階層的利益,又保護工商界利益,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均衡參與的原則。

避免「欲速則不達」

 可以想像,如果四年後就實行全面普選,這樣,政治團體就有可能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去爭權奪利,互相爭鬥,難以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另外,一些人數相對較少但又在社會發揮很重要作用的階層,在議會裡又沒有能夠代表的聲音,不能發揮均衡參與的作用,這樣只能給香港社會帶來許多不穩定的因素。如果這種情況出現,才真正是阻礙了香港民主的發展步伐,不是快而是慢了,這就是「欲速則不達」。

比例不變仍大有作為

 全面研究人大的決定就可以看到,即使保持立法會議員的選舉一半對一半的格局,也並不是沒有「進」,人大決定允許對其作出適當的循序漸進安排。事實上,在比例不變的前提下,對立法會產生辦法進行修改,仍大有作為。如有人提出,可以在功能界別的選舉中逐步擴大選民基礎;也有人提出,可以增加一些界別;還有人建議,同時增加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的議席,這些如果落實,就是在「進」。因此,可以這樣說,人大作出這樣的決定與「循序漸進」的原則並不矛盾。

 (解讀人大釋法及決定系列之八。明天刊登系列之九《香港的民主將繼續向前發展》,由香港法律論壇發起人、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撰寫,敬請留意)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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