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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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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5] 阻止濫用司法 須靠社會力量

 高等法院昨日裁定,兩名公屋居民提出阻止領匯上市的司法覆核敗訴。領匯雖然逃過一劫,可以上市,但香港已經付出代價:訴訟不僅對領匯的回報及股價造成不明朗因素,而且令香港金融中心的形象和聲譽受到負面的影響。政客為私利不惜濫用司法程序衝擊香港營商環境,損害港人利益,此風實不可長。

 儘管有些人口頭上不願意承認領匯官司損害營商環境,但事件影響外界對香港金融中心的信心,卻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且不說本港的小投資者因官司而看淡領匯,國際投資者經領匯訴訟一役,難免認為本港將商業事務政治化,增加了投資的風險。任何商人在作投資決定前,一定會做風險成本的評估。領匯事件可能會使商人在投資香港的總成本中,增加政治風險一項,這實際上就是經營成本的增加,當然會削弱香港吸收投資的競爭力。

 再說,香港雖是國際金融中心,但在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方面一直落後,不要說遠不及美國,甚至連新加坡也不如。本來,領匯作為全球最大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香港上市,大大有利於彌補香港金融產品的不足,推進本港金融中心的發展。然而,政客偏偏不作此想,將值得祝福的好事,變成一場訴訟風波,這對於鞏固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和聲譽,又有何益?

 雖說每一位市民都有權訴諸法律,但這應與政客濫用司法程序分開。領匯上市的信息早已公布,鄭經翰早不告,自己也不告,故意等到領匯上市的最後關頭,在背後操縱領綜援的公屋居民興訟。這顯然是別有用心地濫用司法程序。社會應該保護市民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但不能鼓勵濫用司法程序的行為。政府的各種政策措施,都可能影響不同人的利益。如果事事都被人濫用司法程序進行挑戰,社會就會長期陷於爭拗和不安之中,施政難行,安定無存。

 濫用司法程序,衝擊營商環境,損害的是香港賴以生存的根基,公眾不能等閒視之。阻止政客濫用司法程序,要靠社會的力量。事實上,政客是否濫用司法程序,反映出社會風氣狀況。如果社會過於情緒化,正不壓邪,政客自可肆無忌憚。如果社會充滿正氣,則政客濫用司法程序不僅會蒙受金錢損失,還要付出聲譽以至選票的代價。社會只有令濫用司法程序者付出重大的政治成本,政客才會知所收歛。(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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