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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一家公立圖書館的負責人展示欠書不還者的名單。(圖:美聯社)
張曉嵐
也許你是一個秉著「書非借不能讀」信條的人—前提是你很喜歡讀書。這是一個非常環保的觀念,但是,或許正是在你與圖書館之間的頻繁往來中,問題就產生了:過期不還。
借書不還很普遍
以北京大學為例,這個學校的圖書館據說是亞洲大學圖書館中最大的。在九十年代前期,北大圖書館一本過期不還的書會被課以每日五分的罰款,後來這個款項漲到了兩角—即便可算是微不足道的金額,學生們仍然覺得很貴。而在香港,一本過期的書籍,罰款是每天一塊。
這樣的罰款,對一般人來說,缺乏威懾作用。例如,對於一個住所距離圖書館路程不近的香港人而言,或許專門回去退還借書,車費比罰款要昂貴出許多來。於是,很多人都會在心裡安慰自己:「一塊錢而已,明天再說吧。」由於這種惰性的累積,圖書館需要在保持書籍流通順暢方面傷透腦筋。問題有多嚴重?你是否有印象,一本通俗暢銷小說,在圖書館內通常是有目無存的—例如金庸或是村上春樹。
聚沙成塔的損失
更嚴重的情況是,許多對歸還書籍有天生惰性的人,對應該賠償罰款就更沒興趣承擔了。確實有這樣的人存在—他寧可失去在這家圖書館繼續借書的權利和信用,也不情願為幾塊錢掏錢包。所謂聚沙成塔,雖然每一筆罰款數目微薄,但是成年累月地拖欠下來,對於圖書館則是一筆數量甚鉅的損失。
據英國倫敦公共圖書館董事會統計,從1984年算起,至今拖欠未償還的罰金已有兩百一十萬美元,其中,他們尤其關注2001年以來的欠款,這部分達到了七十七萬七千美元。董事會經理比爾艾爾溫(Bill Irwin)說,從2001年以來的欠款可以做多少事呢?可以:
負擔圖書館電腦系統一年的租金;或者支付大部分董事會成員一年的公用開支;或者支付圖書館一年購買書籍和CD光碟經費的一半。
專門公司介入追還
於是,他們痛下決心要好好整頓一番了。在過去,圖書館主要通過教育來勸諭人們歸還圖書或是罰款。但現在董事會決定通過僱用「追還公司」來減少損失,而且越來越嚴格:以前,通常欠款額達到200美元才驚動追債公司,但現在只要你的帳單超過了50美元,追債公司的僱員就會找上門來了。經理艾爾溫無奈地說:「我們真的很想找回那些書。」
在荷蘭情況也差不多,許多人借書不還,罰款一再累積。在以前,追還欠書欠款的任務都落在圖書館管理員身上,例如赫里克區的圖書館。該館館員雷耶過去要挨家挨戶敲門討書,現在那不堪回首的日子也許可以一去不回頭了,因為他們圖書館與一個名為「獨立管理」的追還公司定立了合作協議,後者幫他們追討那些流失的圖書。只要一個借書人的罰款超過50美元,圖書館就會把他的資料交給追還公司,後者負責處理。在這個過程中,欠款人除了要繳回罰款,還要另外支付8.95美元的服務費。此外,那些借書不還的人,他們事後會發現,這一不良紀錄會被記在他們的信用紀錄上,並且要保留達七年之久。
這種做法出於不得已,但是對大多數人來說無疑是公平的—畢竟,借書不還不單是圖書館的損失,那些亟待閱讀但是借不到書的人,他們的權利也應當得到尊重。
僱用追還公司來解決圖書館藏書流失,這一做法正在歐美越來越普遍。這對共同培養一個良好的閱讀環境自然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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