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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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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筆而就:準時下班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24]

梁家輝

 偶然聽到大公司管理層的人說,現在找工作面試時,千萬不可問「每天甚麼時間下班」?否則面試回音必然石沉大海,因為現在的上班族對於何時下班,是誰也拿不準的。

 曾幾何時,員工超時下班是有額外酬金的,香港人習慣稱為「超時補水(水為財)」或「OT」,後者是英語超時的簡稱,然而,金融風暴以來,大小公司流行「瘦身」、「裁員」或「自然流失」,上班族的工作日漸繁重,朝九晚五也好、朝八晚六也好,都只是無謂的空談,準時下班變成不可思議的事,更別說超時補水了。

 上世紀末經濟火紅的時代,有一種所謂「新類型人」出現,他們思考生活的意義,不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寧願多點私人時間,或陪伴家人,或進修或遣興,這本來是無可厚非的,只可惜新類型人生不逢時,全球不景氣影響之下,人人先求保住工作,生活意義云云,盡成畫餅。

 自從投身社會工作以來,筆者一直明確地把職業和事業分開來看:幾乎人人皆賴職業以掙取生活所需,但職業卻不一定等同事業:每天上十六、七小時的班,放假只能蒙頭大睡,不能不算勤奮,但你可能只是陷進職業的泥濘中,和事業是無關的,這樣一來,人生目標如何可以實現?

 記得曾在新聞片中聽過一位打工小姐的不平鳴,她問:「既然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準時上班,為甚麼員工不能要求準時下班?」

 要知道合約精神本應是公平和對等的,員工無償地超時工作,乍聽之下公司以為佔了便宜,事實卻不一定,員工在崗位上未必有生產力,他可能在上網轉寄無聊笑話,或正在發白日夢、也有人故意把步伐放慢,留下一些工作於下班後才做,以示勤力,結果員工損失了時間,公司則損失燈油火蠟,是為雙輸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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