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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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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數碼港的一些謬誤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26]

■曾俊華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如果要選出一個發展計劃是一直受到社會個別人士不斷批評,那一定是數碼港。事實上,政府推行計劃六年後,批評和嘲諷仍未間斷。批評者指稱政府繞過立法機關,向電訊盈科「輸送利益」。有人更指數碼港是「官商勾結」的典型例子。這些令人憤慨的指稱是否屬實?我會交代事情的經過,讓香港市民根據事實而非口號來判斷。

數碼港計劃產生的背景

 數碼港計劃是在科網熱潮下產生。當時區內多個國家已建設或正興建基礎設施,以促進和支持本身的資訊科技發展。

 一九九八年年中,當時的盈科拓展集團(現稱電訊盈科)向政府提出數碼港的構思,建議政府以公共工程項目形式興建數碼港,而盈科會是數碼港主要租戶之一。在未有任何主要資訊科技公司承諾租用數碼港前,政府自然不願動用公帑,支付發展計劃所需的龐大建設費用。再者,政府一貫的意向是由私營機構牽頭發展這類項目。

 其後在一九九八年,盈科向政府提出修訂建議,加設附屬住宅發展項目,為計劃提供所需資金。盈科亦負責興建數碼港部分,包括寫字樓及支援設施,並在竣工後移交政府。換言之,政府除可獲得出售住宅部分的收入盈餘外,亦是數碼港部分的唯一擁有人。

 政府委聘國際顧問公司就建議進行策略性評估,以確定數碼港可為香港帶來的裨益。顧問公司的結論是,數碼港會是本港經濟基建的重要一環;透過提供先進的共用設施,數碼港有助本地資訊科技公司的發展;以及讓香港在國際市場推廣方面取得優勢,從而提高作為國際資訊服務中心的形象和競爭力。因此,政府進行數碼港計劃的決定是順應全球趨勢,透過提供策略性資訊基建,匯聚資訊科技公司及培養相關專業人才。

 顧問公司的其他研究,確定本地資訊科技界全面支持建立數碼港構思。二零零一年年底,數碼港接獲逾70份租用寫字樓申請。但其後科網泡沫爆破,令不少人的創業夢想幻滅。去年年中數碼港落成時,超過三分之一的首批申請公司已不復存在。

政府與電盈合作的考慮

 輿論批評的焦點,一直在於政府向電盈批出數碼港發展權的方式。政府決定與電盈合作,是考慮到計劃的獨特性質、情況及要求,包括:

 (a)需要在最短時間內建立數碼港,以維持香港在區內的競爭力;

 (b)需有龐大的前期投資(除主要基本設施建造費外,估計約需50億元);以及

 (c)公私營合作模式可令數碼港提前數年落成、減少政府注資及把涉及的風險轉移到私營機構伙伴。

 當時,除盈科表示有意興建數碼港外,地產界亦向政府提出另一建議,把住宅部分分拆發展及公開拍賣有關土地,為政府提供數碼港的建築費用。立法會經考慮後否決了這項建議。有一點相當有趣的是,這項建議與目前部分發展商就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提出的處理方法何其相似。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向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提交有關上述兩項建議的財務分析。根據發展商的建議,政府公開拍賣住宅部分土地會取得約80億元收入。減去數碼港部分50億元的建築費後,政府可得30億元現金。不過,正如一般的情況,出售住宅單位所得的任何利潤只會歸發展商所有。

 不過,在公私營合作模式下,政府除可擁有數碼港全部業權外,更可與電盈攤分出售住宅部分所得收入盈餘。以保守的平方呎價4,000元計算,估計政府從中可得42億元現金(相對於地產商建議的30億元為多)。這是在有關委員會文件所載的其中一個可能情況。在計劃初期至實際出售期間,本港的物業價格出現大幅波動,但當我們比較兩項建議時,不變的仍然是公私營合作模式可為政府帶來較高回報,政府所須承擔的風險亦較少。

 基於這些分析,政府認為公私營合作模式既可保證數碼港能在最短時間內落成,亦可確保政府獲得合理回報及把風險減至最低。這個方案明顯較為可取,亦是合理的公共政策決定。

計劃和財務安排獲立會批准

 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發展數碼港後,我們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向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簡介計劃。同年四月二十九日及五月四日,我們分別就計劃的財務安排和分析諮詢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並就基礎設施工程諮詢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政府與電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達成數碼港計劃協議,並於同年六月向立法會簡介計劃協議及批予電盈發展權的主要條款。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期間,政府就申請共11億元撥款以建造道路及供水系統等主要基礎設施,多次諮詢工務小組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所有申請均獲財務委員會批准。

 綜觀,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期間,政府先後就數碼港計劃積極諮詢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及事務委員會超過20次。立法機關完全知悉數碼港計劃的各個範疇,以及計劃會為政府和電盈帶來的相關責任及利益。事實上,立法會議員一直密切監察的不僅是計劃的進展,還有計劃達到既定目標的進度。因此,有關政府在推行數碼港計劃一事上繞過或欺騙立法會的指稱,全無事實根據。(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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