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1月28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曾俊華識政治知輕重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28]

■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就數碼港發展計劃連續兩天在本港報章發表文章,對外界的批評作出解釋,成為城中話題。對此,各種意見都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毀譽不一。筆者感慨的是,如果特區問責官員早有曾俊華這種對政治輕重的敏感,曉得運用各種媒體幫助市民辯明是非,許多加在行政長官及整個特區政府上的不實之詞。早就一洗而光。

「官商勾結」罪名殺傷力巨大

 香港的反對派議員挑起了「官商勾結」的爭論,反對派議員當中不乏大律師,他們應該知道「官商勾結」這個罪名是很大的,尤其在香港這個廉潔度在全球高踞前列的社會,一旦政府被扣上以「官商勾結」的罪名屬實,那麼後果將不亞於一場大海嘯,香港整個營商和發展的根基都毀掉了。其次,大律師們比人更清楚,香港長期通行的是普通法的「無罪推定」,如果他們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先扣人以重罪再讓人家去辯解的做法,被社會默認,那麼,香港的法治基礎實質已經崩潰了。這兩條,沒有人相信反對派的大律師議員不知道,但是他們還是口輕輕地這樣做了,如果說張超雄說要於○七、○八普選進行公投,是一時衝動,如今的眾口一辭說「官商勾結」恐怕就不能用一時衝動辯解了。

 曾俊華連續兩天行文澄清,不管他的文章將事件說清楚沒有,「說」本身即證明了他的政治敏感性。數碼港計劃對香港發展的功過,可能還要由歷史去評定,還不能憑眼前的效益去論定。相信,要曾俊華背負數碼港效益不好的責任他可以背負得起,但要他背負「官商勾結」,「輸送利益」,他一定打死都不會柏。因為這涉及到他個人的人格,也涉及到了香港的整個營商環境。

政商合作符公眾利益

 目前,指責數碼港計劃是「官商勾結、輸送利益」的主要論據是政府沒有採用投標的方式推出這項計劃,而是單一地批給了電訊盈科。曾俊華的解釋是,計劃是電訊盈科提出的,在當時數碼熱潮下,需要在短時間建成數碼港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而前期投資是龐大的,除主要基本設施建造費外,需五十億;以政商合作模式,特區政府不但可擁有數碼港全部業權,更可與電盈分攤住宅出售的部分收入。所以,方案是符合公眾利益的。事實上,過去殖民政府和特區政府為單一發展項目批出土地的先例很多。香港的迪士尼就是一個例子。

數碼港發展過程公開透明

 更重要的是,數碼港發展計劃整個決策過程,是透明的,是受到立法會監管的。曾俊華強調,該計劃的地產部分有地產商建議分拆發展及用公開拍賣方式拍賣有關土地,但立法會不同意。不過,也有議員質疑這個事實的準確性。不管如何說,項目發展的全過程公開透明,並受立法會監管,這就很難扣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帽子,如果這個罪名成立,豈不是立法會也是「共犯」?

 其實,一個實行自由經濟的社會,城市的發展,難道離得開發展商參與?過去香港成功的經驗之一,就是充分發揮了私人公司的積極性。如果封了官商合作的路,香港將是「死港」一個。其實,曾俊華挑起了這場大辯論,並不是某些議員所說,是翻舊賬,當時不說現在說,即是要澄清香港發展的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

 突然要扣政府「官商勾結」的帽子,其實是反對派對董政府較為下作的招數。這是挑起低下層情緒,抵銷政府扶貧的努力。一旦董政府「官商勾結」成立,將比其他罪名更遺臭萬年。所以,曾俊華打的是一場仗。(本欄每周五刊出)(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