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 鳴 資深評論員
「一國兩制」為歷史新生事物,安定為發展第一要義,凡有風波,軟著陸冷處理為首選,但決不意味不彰正氣,不堅持法治的「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和任由所謂「良心政治」(實質人治)等似是而非的謬論橫行危害社會蠱惑人心,更不等於任由少數政棍以「陰謀論」、「泛政治化」諸如此類的假公共行政學說拖著社會媒體輿論扭秧歌,反而應以面對現實的正視態度,引領社會走向符合正常邏輯判斷,理性控制情緒的健康政治。
香港是自由多元社會,也是一個商業發達的社會,媒體不可避免帶有商業味道的非理性,而香港政治公民社會發育又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一些居心叵測的蠱惑政客政棍就充分利用這種暫時歷史空間將K金當真金賣,行騙於一時。所謂「良心政治」的謬論,正是由最高叫法治的法律從業人士倡賣。試想想,每一個人都憑「良心」執法、行法,豈有真正共同標準?這種置最起碼的公共行政常識於不顧,是把糞土當黃金了,更別說以K金當足金了。這種以個人價值判斷代替法治原則,最後將導致「肌肉政治」,拳頭服人,正是公共行政學說中基本邏輯。反民主的劣根性正在於無人可定多變的隨心性,不是顯而易見嗎?這種將法治歸於心治的人治原則由「良心政治」的民主主義者提倡,充分證明了香港政治其中的偽善假惺惺和自我矛盾。
輿論公審與未審先判
這些基於人治的「良心政治」主義者既毀掉普通法體系法治的根本,必然也合乎邏輯地要實行違反普通法的基本原則「無罪推定」。回歸以來,大量的無根據的罪名滿天而飛,先扣帽子再找事實,「合理懷疑」趁立法會言論豁免權大行其道,嚴重地干擾社會有效運作。但以普通法基本觀點「無罪推定」原則,種種「輿論公審」「未審先判」的政治動作,是對普通法的最危險的銷蝕,最後必然倒退到鄉村豬籠法制。而所謂「官商勾結,輸送利益」的指控,正正是典型的打爛普通法的政治行為。
為了保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即普通法的法治原則和無罪推定的原則,必須揭露打擊販賣偽民主真人治的政治油水撈家的真面目。(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