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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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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均瑜:應予教師過渡期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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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均瑜期望,新教學語言機制下能向教師提供支援。 (資料圖片)

 新教學語言機制下,當局提高了對英文中學英語教師的要求。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主席、福建中學(小西灣)校長黃均瑜指出,此舉無疑加重教師的進修壓力,期望當局能夠提供支援措施,例如延長過渡期、聘請代課教師等。

 英文教師要在會考英文科取得C級或高考D級或以上的水平,如公開試成績未能達致要求的老師,可以選擇應考國際英語水平試(IELTS),但必須取得6級水平,老師可以在2年內達到指標。另外,教師亦可選擇特別觀課,由教統局派員進行評估,以確定該教師是否適合以英文教學。

 黃均瑜認為,新要求應只適用於新入職教師,以免對教師造成過大的衝擊。他指出,早年與近年的會考評分制度不同,如果一刀切只以評級規限教師,將造成不公平現象。他說:「以前入大學,英文可以不合格;早年在會考取C,難度高得很,怎能以現時的尺度去量度過去的教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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