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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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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0] 「壓歲錢屬於誰?」

翁靜晶

 人與人之間,往往因財而失義。可悲是「人」的定義,所包括的,是友人,是親人、愛人,以及一切有著密切關係的人。

 世上最密切的關係,莫過於血濃於水的骨血親情;而最早出現於現代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金錢瓜葛,就是壓歲錢。一個個的紅封包,早於孩子未曾懂性之前,已是從四方八面交送到父母的手中,正如滿月時候的小金鐲、小玉墜,也是由長輩託付給嬰孩的祝福。

 仍未開竅之前的禮物和紅包,孩子沒有記憶,也鮮會追問。但到了孩子們知道紅封包裡面的鈔票,可以換得糖果美食、玩具遊樂,那親手接獲的壓歲錢,就會顯得相當重要。對於孩子,那是屬於他們的財產,也就有著絕對的支配權。最重要的,在他們觀念之中,並不同意紅封袋裡頭的鈔票,應該屬於父母。

 從前的社會,小孩收到紅包,統統得「上繳」家長。明白的道理,是孩子收到壓歲錢,全因為長輩派出了不少的壓歲錢,這是中國人一種的「禮尚往來」。所以,孩子只乃習俗上替長輩「代收回禮」的「象徵人物」。在這意義上,紅包並不屬於孩子。

 現代的父母,為討逗兒女歡喜,寧可承擔「有去無回」的金錢付出,讓孩子保留所有的壓歲錢;就當是父母親一年一度送給兒女的禮物。有些人,毫不在意孩子如何將鈔票胡亂花掉;另一些人,會循循善誘,讓孩子養成儲蓄的習慣,把壓歲錢存到銀行。無論是何者,聰明的父母,必須清楚告訴下一代,這些紅包並非不勞而獲的天降之財,而是來自長輩們在經濟和人際關係中的付出和經營。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收到的壓歲錢,人情上、法律上,均屬於父母的財產。

 任由孩子保存壓歲錢,只是父母的寬大恩賜,而絕非「必然」。當孩子年紀小小便向父母吵著嚷著:「我的錢!我的錢!」就不能掉以輕心。親密關係中的金錢瓜葛,若從小就養成了自私、執著和斤斤計較,只會造就了一批金錢掛帥、親情薄弱的「市儈」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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