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4] 興業:不存在少收補地價
【本報訊】(記者 葉傲冬)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公布有關愉景灣事件的報告,作為愉景灣用地發展的企業,香港興業昨晚隨即就報告作出回應,指集團一直恪守政府既定的程序,作任何改動亦會提交申請,按章辦事。
香港興業的回應指出,他們有理由相信,政府在審批公司有關愉景灣的申請時,已就是否需要補地價作謹慎周詳的考慮,而這點在帳委會的報告中,亦已獲得充分的反映。
他們認為,當年政府在考慮愉景灣換地安排徵收補價時,所收取的補價已採用混合發展中,最高的土地用途價值計算,故只要核准的樓面面積不超出規定,便無需再度評估補價。
另外,香港興業指出,有關的政府部門在1994年前,已就愉景灣的補地價事宜作明確的安排,故並不存在少收補地價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