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8] 中國人怎樣「吃人」 放大圖片
張俊峰
上溯新中國成立,迄於今日,有一句話頻頻出現在國人的嘴邊——「吃人的禮教」。若是被問到這句話是從哪兒來的,國人應該知道,那是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
翁靜晶提到的《狂人日記》是魯迅在新文化運動中寫的第一篇白話小說。這篇小說國人都知道,但真正讀出個寅五卯六來的,那就更屬渺茫了。
恐怖和詭異的時代
故事很簡單,是一個「狂人」的自述,而所謂狂人,並非我國文化認知中的「狂狷之士」,說白一些就是「瘋子」而已。通過「我」這個「瘋子」的視角來看世界,世界呈現出了驚人的間隔感。「我」似乎患上了被害妄想症,舉凡生活中所遭遇的人甚至是畜生,都無例外地透著殺害並且分吃「我」的意圖。為此,故事中首尾瀰漫著一股恐怖和詭異的氣氛。
這篇小說中的「吃人」為何會被解讀為「禮教吃人」呢?緣於文中的一段:「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吃人並非隱喻
魯迅想表達的真是「禮教吃人」嗎?其實未必。除了這一段文字外,整部作品的主體並非理性的批判,而是一股強烈的厭惡情緒。這股情緒並沒有形成統一的發展方向,而是隨著作者的寫作思路呈現出不同面目:時而是對「仁義道德」的批判,時而是對人性麻木的唾棄,時而又是對鄉人怯懦勢利面目的誇張渲染——歸結起來,我們可以看到魯迅性格深處的「摩羅」之魂藉以馳騁的「人性本惡」之感,以及他那鮮明的厭世情緒。
「吃人」並非一個隱喻。魯迅的筆下,中國人的確有吃人的野蠻傳統。例如他在《狂人日記》所寫到的:「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這是一直從前的事。誰曉得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一直吃到易牙的兒子;從易牙的兒子,一直吃到徐錫林;從徐錫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
麻木的大多數
翁靜晶提到魯迅的另一部小說《藥》中,他再現了用饅頭蘸人血來吃的場面。清末的紹興,一個革命黨夏瑜被捕,要在凌晨斬首示眾。茶舖店家華老栓賄賂了劊子手,殺人之後,用饅頭蘸了人血賣給他。為甚麼?民間偏方,說是人血饅頭可以醫治癆病。
小說中呈現的弔詭之處是,夏瑜為拯救人民選擇了革命,但人民毫無知覺,甚至還要吃他的血!最後華老栓的兒子還是死了。夏家的兒子和華家的兒子都死了,華夏就這樣在痛苦和麻木中自噬而亡。
《狂人日記》遠比《藥》要深刻和私隱得多,然而《藥》則因為強烈的情節衝突和鮮明的寓言效果而更具普世性。這兩篇作品,與《孔乙己》和《祥林嫂》等短篇小說,一同構建了魯迅批判性與詩性並舉的小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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