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4] 反分裂法粗線條利統遏獨
■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有些外界的政治勢力,尤其是台灣方面,曾想通過各種動作令北京押後通過反分裂法,或者通過後先不執行,備而不用。這種想法是完全不了解北京的政治運作模式。中國自己要立法,如果外面吵一吵就退回去,那麼中國還要在世界舞台立足嗎?相信立法後胡錦濤主席即簽署生效。
反分裂國家法很快就會公諸於眾。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將完成立法程序。有關條文已經千錘百煉,各種利弊因素都充足考慮,相信該法將高票通過。
胡溫新一屆政府的一個特色,就是在涉外領域從被動防禦到主動進攻,主動出招。也就是主動出擊,掌握形勢,給對方造成壓力和威脅。過去幾年來的台海局勢,一直是台灣方面主動發難。從李登輝的「兩國論」、陳水扁的「一邊一國」、「防禦性公投」、「公投制憲」以及「新憲時間表」,台北一招接一招不斷挑釁。北京則被動應付。《反分裂法》的制定,使兩岸的攻防態勢發生逆轉。
把對台政策法律化
據悉,《反分裂法》篇幅不長,只有十多條條文,實際上是把北京現行的對台政策法律化。這其實也是中國法治走向完善的一個表現。對台政策法律化之後,就不會因為領導人的變更而變更。胡錦濤之後不管是誰接任,都必須遵守。
目前可知的是,《反分裂法》的基調已因為台灣局勢的逆轉而轉向溫和。本來,立法是針對陳水扁可能在修憲中衝撞紅線,但是阿扁目前已因為國際和島內環境的轉變而調整了政策。島內甚至傳出,阿扁的一個策略,就是用溫和的政策誘使北京放棄立法,或者立法備而不用。北京不可能上當,但立法的基調必然要因應形勢轉變而調整,降低火藥味。例如用非和平方式的概念代替「動武」、「軍事鬥爭」。這種基調的轉變,也說明北京立法是基於對台海局勢的焦慮感而制訂的防禦性、防衛性立法,最主要的目的仍是要防止「台獨」狗急跳牆。儘管美、日等國都表達對「反分裂法」的關切,但是北京在法理情都站住腳,也不讓美日有發難的機會。
粗線條可獲得更多彈性空間
對於啟動非和平方式的前提、決策機構和程序,該法都作了規定。不過據悉,只是做了粗線條的規定。可以說,該法是一個粗線條的法。這樣使自己獲得更多的彈性空間。例如,該法對一旦遭遇導致台灣分離出去的重大事變,將動用非和平手段。但是,何謂「台獨的重大事變」,在定義上就避免講得太具體。這樣,第一,「重大事變」,解釋權保留在北京手裡,而不是「台獨」分子手裡;第二,是否動用武力的主動權,也保留在北京手裡。北京就有了一定的彈性空間,可以既收到阻嚇作用,有可以盡量延緩戰爭的發生。 (本欄每周五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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