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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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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0] 勿將電訊與電力市場開放作比較

■周全浩 浸會大學地理系高級講師 香港能源研究中心主任

 一般人對於電力市場的開放,有很多誤解,以為市場一旦開放,引入競爭,將壓低電費,一些人喜歡用本港之開放電訊市場作為例子,認為開放電力市場會一樣成功。但查實電訊及電力乃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市場,不可相提並論。

 本港的電訊市場於九十年代中期漸次開放,開放之後,長途電話及手提電話的收費,大幅減低,香港電訊(現時的電盈)所提供的固網電話收費則不減反加,家用的固網電話月費上升,理由是公司無法再用長途電話的收入,津貼固網電話的服務費用。

 長途電話及手提電話收費之大幅下跌,乃是由於電訊公司的數目增加,在競爭之下,收費自然回落。但應該留意的是,要設立一間新的電訊公司所需的資金只為數千萬元,不算巨大,因而容易吸引新公司加入。

 其次,隨著生活水準的上升,市民用電話習慣的改變以及收費之回落,市民打長途電話的頻率及使用手提電話的數目,以倍數增加,令到新加入的公司分得一個龐大的市場,生意不斷上升。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市民享用到廉價的長途電話及手提電話服務,營運商們亦賺到錢。

 然而開放電力市場卻涉及很多非常複雜的因素,首先,若然有新公司加入,在香港興建新電廠,最低的投資額必需達數十億元,才能興建一間中型電廠,加入供電行業。非常明顯,涉及的資金遠遠大於電訊公司,風險相應增加。

 其次,即使開放市場後,電費減低,全港的售電量亦不會大幅增加,因為電力市場與電訊市場有異,低價可能刺激需求作某個幅度的上升,但肯定無法如電訊一樣,以倍數增加。

 同時,鑑於中電及港燈已在港經營多年,有豐富的發電經驗及人才,管理優良,兼具規模經濟,新加入者如何競爭?倘若後者是以市場的經濟目標作營運,即追求營利,它不會選擇香港。有論者認為,為著鼓勵新公司加入,政府可禁止中電及港燈參與新電廠的投標,但這樣做,最終對用戶是否有利?蓋如所上述,新公司的營運效率未必如兩電,到頭來發電成本上升,對任何人也無好處。此外,香港標榜公平競爭,上述之禁兩電標投新廠,對兩電是否公平?

 很多人對於電力市場一無所知,但卻輕言引入競爭,而且將之與成功的行業改革比較,乃是將蘋果與橙比較,不倫不類。(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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