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1] 民主黨的悲哀
■大 橋
立法會內負責調查涂謹申事件的委員會,認為涂謹申並沒有蓄意隱瞞的動機,故輕判打手板了事。
記得在梁錦松事件上,「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一再強調,只要表面證據成立,便不必研究其動機,宜告上法庭,讓法官去裁決,但今次委員會內「關注組」成員梁家傑,卻完全同意從動機去考慮。
何以「關注組」的法治觀點會前後不同呢?希望不會正如「關注組」成員湯家驊最近所說:「權者(立法議員有權)隨一己之欲,任意鑽空子」吧?
梁錦松只屬一時糊塗,涂謹申卻糊塗足七年,這是涂謹申個人的悲哀。但由於買樓是曾徵詢民主黨同意,樓宇部分股權亦寫上民主黨名字,民主黨居然陪伴涂謹申「夢遊」足七年,這是整個民主黨的悲哀。(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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