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3] 朝兩岸統一邁出的一大步
■新加坡 吳幼(王旁加民)
《反分裂國家法》是針對著當前台獨分子企圖分裂祖國而制定的;同時也是基於兩岸力量彼消此長,祖國統一不可扭轉、又行將實現的形勢下出台的。
由於兩岸長期分治,也由於感受到政治上的壓力,台獨分子就會失去理智,企圖把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並一度非常囂張。然而,台獨分子儘管在島內有市場,但卻沒有實力。一是由於大陸比台灣在自然資源、人口、生產總值等方面要領先。二是由於大陸的改革開放,台灣當前經濟非常依賴大陸;而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也大大減低了台灣民眾 對大陸的抗拒。三是由於島內關於統獨意見分歧很大,族群矛盾深,政黨互相傾軋,無法取得一個社會共識。例如台灣「國防部長」李傑就曾公開宣稱「不當台灣共和國的國防部長。」
所有這一切都不是陳水扁或李登輝之流個人可以改變的。
《反分裂國家法》將規定在出現台獨、發生可導致台獨的重大事變、或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的情況下,授權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決定和組織實施以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這是一種非常堅定和強硬的立場宣示。也就是說任憑陳水扁之流如何巧言令色,就是不能宣布台灣獨立、更改「國名」、搞意在獨立的公投。此法案通過就等於把台獨分子禁錮在一定的活動範圍內,不得超越中央政府為其設定的界線。
台獨分子進行台獨活動既有其思想根源,也有自己的政治野心。例如,民進黨就是以「台獨」為政治招徠的。陳水扁上台後,時而叫囂更改「國名」,時而叫囂公投,說到底是個「騙」字。但他萬萬沒想到「國名」改不了,公投也辦不成,卻引來了全國人大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法理上和實際上,台獨已被此法約束在中國的法津框架之內。
他們會採取過激的行動嗎?預計不可能。因為根據此法,那將可使中國政府應用非和平的方式進行處理。
鑒於中國近年經濟急速發展,綜合國力大幅提升。美、日經常干涉中國內政——台灣問題,對和平解決台海問題帶來消極的影響,但這絕不可能阻擋中國人民維護祖國統一的堅定決心。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就國內事務立法,內政法律化的體現,任何他國都沒有理由反對,更不可能阻礙中華民族的統一大業。
總之,《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是基於中國當前的國情,是中國人民朝祖國統一所邁出的一大步。(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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