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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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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6] 順應民意的重大戰略舉措

■邢魁山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台灣事務部部長

 面對兩岸關係嚴峻的形勢,祖國內地廣大幹部群眾、台港澳同胞及海外華人華僑紛紛建議中央政府以法律手段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因此,全國人大審議和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是一個因應形勢發展需要、順應人民意願的重大戰略舉措,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適時的。

 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國人大會議剛剛落幕,香港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就及時召開座談會,表達香港同胞擁護、支持《反分裂國家法》的共同心願,這是很有意義的。

 大家知道,中央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就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長期以來,我們為發展兩岸關係、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行了不懈努力。但是,令海內外所有中國人深深憂慮的是,近年來「台獨」分裂活動不斷升級,特別是台灣當局妄圖通過「公民投票」、「憲政改造」等方式,實現所謂「法理台獨」,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台獨」分裂勢力,不能堅決地挫敗「法理台獨」的分裂圖謀,我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勢必受到嚴重威脅,國家戰略發展機遇期勢必遭到嚴重衝擊,兩岸和平統一的前景勢必會斷送,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必將受到巨大損害。

 《反分裂國家法》是我國第一部以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活動、推動祖國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是中央政府對台大政方針和各項政策的法律化。這部法律得到了海內外中華兒女的普遍贊同、擁護與支持,也遭到了「台獨」分裂勢力的攻擊和歪曲,他們別有用心地污衊《反分裂國家法》是「對台動武法」,是「片面改變台海現狀」,是「無視台灣人民自由選擇的權利」,還揚言要發動「百萬人大游行」等,他們這樣做,就是要誤導、欺騙台灣人民和國際輿論,挑動台灣同胞對祖國大陸的敵對情緒,如果一意孤行,勢必再次把兩岸關係推向危險的邊緣。

首先,《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促進兩岸和平統一的法律。

 這部法律明確規定「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最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明確規定「維護台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兩岸共同發展、共同繁榮,是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當然,這部法律也規定了採取非和平方式和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台獨」分裂行為的內容,因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我們國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也是最終實現和平統一不可缺少的保障。任何主權國家都不會容忍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有權採取必要的方式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第二,《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維護「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現狀、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法律。

 這部法律簡要闡明了台灣問題產生的原因(內戰遺留問題)及其性質(中國的內政),同時明確闡述「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這是用法律語言明確界定了「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一事實和法理上的現狀。在此基礎上,這部法律規定要用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規定要大力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及兩岸平等的協商和談判;規定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這些都體現了中央政府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務實精神,體現了全國人民努力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堅定決心和真誠態度。

第三,《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尊重台灣同胞願望、維護台灣同胞根本利益的法律。

 台灣同胞是我們的骨肉兄弟。《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宗旨、立法過程、立法內容都體現了代表和維護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這部法律關於非和平方式的規定,完全針對「台獨」分裂勢力,決不針對台灣人民,相反,這部法律明確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即使萬不得已對「台獨」分裂勢力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時,也強調「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同胞生命財產安全和其它正當權益。因此,任何挑撥台灣同胞同中央政府、同祖國大陸同胞關係的言論都是不負責任的。

 今年3月4日,胡錦濤主席就對台工作發表了重要講話,強調我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這是新形勢下開展對台工作的重要指針,對於我們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廣大香港同胞具有愛國主義的光榮傳統,反「獨」促「統」是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自從中央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程序以來,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各界人士、社團領袖、居港台胞、專家學者紛紛發表聲明、撰寫文章,表達了支持、擁護全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堅定立場。雖然《反分裂國家法》不適用於港澳地區,但反「獨」促「統」是我們的光榮使命。首先,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和把握《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宗旨,認真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和八項主張,堅決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其次,我們要充分發揮香港在兩岸交流中的中介和橋樑作用,推動港台關係健康發展,大力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第三,要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努力把香港的事情辦好,充分發揮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示範作用,為促進祖國完全統一、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騰飛而努力奮鬥。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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