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5] 轉換基金留意交易時間
.積金局.
本港社會人口老化的情況令不少市民對退休保障越來越關心,希望及早為退休生活作充足準備。對強積金計劃成員來說,他們亦漸漸認識到定期檢討強積金投資的重要性,並會按自己所處的人生階段和風險承受程度等因素,調整自己的強積金投資組合,確保強積金投資能夠達到自己的長遠投資目標,為退休生活提供保障。
有見及此,積金局近年亦不斷加強有關強積金投資的教育。早前由積金局舉辦的「積金理財投資全攻略」研討會,便有近600人參加,反應熱烈。研討會上便有計劃成員關心到在轉換強積金投資組合時,有甚麼地方需要注意,特別是轉換基金所需的時間。
轉換基金涉及把現時持有的基金沽出變現,再買入新選擇的基金,當中的買賣需要時間交收。還有不同受託人所提供的基金組合設有不同的交易日,因此未必能即賣即買。由於在轉換進行期間基金價格會有起跌,故所需時間或會影響計劃成員的利益。
按規定,強積金受託人在收到計劃成員轉換基金的指示後,須於一個月內完成轉換基金的有關程序。然而,計劃成員需要注意,不同受託人可能對轉換基金的時限有不同規定。計劃成員如希望知道轉換基金所需時間,應仔細查看有關規定,如有疑問,便應向受託人查詢。
在轉換基金時,由於受託人須等待買賣基金的時間,累算權益會暫時存放在銀行戶口。受託人在款項交接期內賺取的利息,須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作為計劃的收入,或用以支付整個計劃的行政費用,平均讓所有計劃成員得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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