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5] 香港新特首的條件
■邵一民
新的特首要有足夠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手腕,掌握好「授權」和「行政主導」這兩個核心問題。現在香港前景明朗,冰山已經劈開,衷心盼望能選出一位能人來,帶領香港這艘航船乘風破浪繼續前進。
董建華先生辭去特首職務以後,選舉新的特首成了當務之急。香港政壇上議論紛紛,醞釀誰是最佳候選人。
李嘉誠先生列舉了特首三大條件:愛國愛港;有管治和工作能力;大公無私。唐英年先生也開出了四個條件:持之以恆做正確的事;有良心、誠信、有問責精神;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和行政經驗。這些條件當然都是重要的,不僅做特首需要,而且做各行各業的成功人士都需要。不足的地方是沒有指出最核心的兩個問題:一是授權;二是行政主導。這是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接見澳門立法會代表團講的。可惜並沒有引起香港政界人士的足夠重視。
當年,董建華先生勇敢地擔當起首任特首的重擔,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八年來實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有許多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歸納起來,都是在這兩個核心問題上受到了嚴重的挑戰。
「一國兩制」中,「一國」是基礎,忽視「一國」,何來「兩制」?有不少人忘記了1997年英國把香港歸還給了中國,然後由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授權特區政府和特區首長,以「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對香港特區實行管治。例如,有位高官對這點始終格格不入,不能接受,中途以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為理由,退出了政壇。八年來香港政壇上的許多風波,追其根源許多都是對這個問題不理解和把握不好引起的。
香港的管治體系從港英時代開始,從來就是行政主導的。《基本法》中雖然沒有明文寫出「行政主導」的字眼,但是,總的是貫徹行政主導精神的。當年討論《基本法》時,明確指出不搞「三權分立」。英國臨走時,拋出了「還政於民」的口號,扶植了所謂「民主派」政客,埋下了不穩定因素的種子。這些政客們和律師們利用立法司法幾次嚴重干擾政府正常的行政運作,牽著特區政府和特首的鼻子走。
當年朱鎔基總理快人快語,一針見血地指出:「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這個教訓的代價是沉重的。
新的特首除了要具備以上三個、四個條件外,還要有足夠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手腕,掌握好這兩個核心問題。現在香港前景明朗,冰山已經劈開,有董建華先生的前車之鑑,香港地藏龍臥虎,人才輩出,衷心盼望能選出一位能人來,帶領香港這艘航船乘風破浪繼續前進。(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