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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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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2] 法律無通才 最忌扮權威

 政壇觀察家及一位資深大狀約筆者飲茶閑談,話題離不開近期城中最熱門的補選特首任期問題。觀察家要大狀發表「高見」,大狀立即「耍手擰頭」,連聲說自己「無高見」。此話怎講?大狀說,自己一直是搞商法的,打的官司也多涉及商業糾紛之類,「基本法是憲法性質的法律,我要說自己是『權威』、有『高見』,那是騙你不懂法律,自欺欺人。」

基本法屬憲法性質

 回想起來,任期討論剛剛開始時,明言也曾約這位大狀做訪問,當時他在電話中只是回覆:「沒有研究,好難發表意見」。昨日當面請教,大狀詳加解釋說,法律是涉及面非常廣的專門學問,單從大的門類分,至少就有憲法、民商法、刑法、國際法這些大的範疇,再加細分,則門類更多,「你可以說,在一個法律體系裡,大的原則是共同的,所有法律界人士都應該掌握;但具體的法律規定及其細節非常繁多。在普通法中,作為法律組成部分的判例就更加浩繁,任何一個學法律的、從事法律研究或實務的人,都根本沒有可能全部精通。」

「喬老爺」不熟商法

 大狀講起一件往事:話說兩年多前,他與幾位香港法律界人士在北京與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會面。其中一位香港法律界人士向喬曉陽反映,有一宗港商與內地的商業糾紛,內地法院在審理時引用法律方面存在問題;喬曉陽聽後馬上說,「商業糾紛我不是專家,這個問題不能發表意見,不過你的意見我可以向有關方面轉達。」

 觀察家感嘆說,所謂隔行如隔山,位高如「喬老爺」,對於自己不擅長的法律範疇也不隨便發表意見,大狀讚道:「這才叫真正尊重法律。」他直言,現在討論的有關補選特首任期的問題,屬於基本法這個憲制性法律的範疇,「無論是香港還是內地,法律專家不少,但真正對憲法問題有深入研究的有多少?不是研究憲法的專家,誰夠膽講自己對基本法的理解就是『權威』?」

「唯我獨尊」要不得

 照此說來,豈不是除了憲法專家,其他人都「免開尊口」?觀察家笑著搖頭:不是叫大家「封口」,而是提醒大家,不要扮權威,搞「以我劃線、唯我獨尊」。他說,有自己的看法當然可以表達,不同意見可以充分討論;但不可以一開始就認定只有自己的理解才是對的,別人講不同的意見就一定是錯的,任別人講得理據如何充分,一概不承認、不接受,這就不叫討論問題,而是叫「打橫來拗」,一定不會有結果。

聆聽思考擇善而從

 觀察家說,真理越辯越明,本來如果大家將補選特首任期問題作為一個法律問題,平心靜氣,各自發表意見,也聆聽、思考別人的不同意見,擇善而從,對問題的理解應該可以趨向一致。但照目前這樣發展下去,「權威意見」太多,莫衷一是,恐怕也只有讓人大常委會這個真正的權威來作解釋,才能獲得一「標準答案」了。 本報記者 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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