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2] 說釋法破壞法治的人是在破壞法治
■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行為是破壞法治,這是歪曲法治。所謂法治就是完全依法辦事。基本法上清清楚楚地寫明:人大常委會擁有解釋基本法的最後解釋權,說人大釋法是破壞法治的人本身就是在破壞法治,挑戰法治,挑戰基本法中賦予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
數個星期前,當新的行政長官任期究竟是上一任行政長官留下的任期還是新的5年任期之爭開始不久,我就曾經在這裡發表過文章,希望特區政府應主動的提請人大釋法,只有通過人大常委會釋法,才能保障7月10日的補選可萬無一失,很高興,釋法程序已經啟動。
釋法不是什麼可怕的事,因為基本法是一份史無前例的法例文件,既要考慮到香港在港英統治百多年所追隨的普通法,又得考慮內地所應用的大陸法。普通法與大陸法的確是這個世界兩大法律體系,絕對不能說普通法一定比大陸法優勝。印象中,這個世界應用大陸法體系的國家應該比應用普通法體系的國家還要多。基本法擠於兩大法律體系之間,條文不清楚之處一定有,也肯定得經過一陣長時間的磨合才能趨向完善。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行為是破壞法治,這是歪曲法治。所謂法治就是完全依法辦事。基本法上清清楚楚地寫明:人大常委會擁有解釋基本法的最後解釋權,說人大釋法是破壞法治的人本身就是在破壞法治,挑戰法治,挑戰基本法中賦予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
反對釋法如鴕鳥埋首沙堆
反對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行為正如把頭插在沙堆裡的鴕鳥一樣,我們有責任把這隻鴕鳥的頭從沙堆裡拉出來,讓他們明白,香港回歸了,今日的香港已經不再是英國殖民統治,香港法律制度在不涉及基本法的範圍內,可以說他以香港法律界所熟悉的普通法精神辦事,但一旦涉及基本法,普通法與大陸法的磨合是不可避免的現實,大家不應該再繼續把頭埋在沙堆中造夢。
香港法律界應了解大陸法系
不少香港法律界人士無法接受這個現實,這是因為他們長時間地僅僅接受單一法律體系的訓練,這是不足夠,歐洲大陸、美洲大陸、亞洲的不少地方也是使用大陸法的,香港法律界人士是不是該花些時間去了解這個世界的另一大法律體系?香港諸大學的法學院除了只訓練有資格簽名當律師的人才外,是不是也該為未來的法律精英提供大陸法的知識。
果斷釋法可減少磨合痛苦
這是香港回歸後第三次的人大常委會釋法,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將來,香港的普通法與中國內地的大陸法所需要進行大量的磨合工作,如果每次釋法就要吵一次,那是打從內心中還不願意接受香港已經回歸中國的現實。
不能避免釋法的時候,就一定得果斷地釋法,拖拖拉拉只會增加兩大法律體系磨合的痛苦。 (本欄每周二刊出) (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