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4月13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地產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4-13] 滬房貸斷供罰重五十厘息

放大圖片

 上海各大銀行已宣布由今年3月17日起,新造樓按將採罰重息抑炒風。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12日電】此間消息稱,從明年1月1日起,上海各銀行將對今年3月17日後簽約的房貸新客戶執行新的逾期還款罰息標準,亦即「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的新規,同時罰息記錄將進入上海個人聯合徵信系統。此前,在今年3月17日,央行上調房貸利率。

按息加收30%至50%

 此間《新聞晨報》報道稱,至於對3月17日前簽約的房貸老客戶,上海多數銀行強調,罰息仍以原房貸合同規定的為準。在以往,房貸的罰息均按統一的日罰息0.021%來執行,以後如按央行規定的合同利率加收50%的標準執行,罰息水平將有所提高。如按銀行對大多數客戶執行的5年期以上商業房貸利率5.508%來計算,則銀行新執行的最高日罰息為0.02295%;若以6.12%的基準房貸利率計算,最高日罰息則提高到0.0255%。

 目前,上海的建行、農行表示,對新客戶的罰息規定為借款合同的執行利率加收50%;上海銀行的為執行利率加收30%;而中行、工行則仍執行0.021%標準;浦發銀行、招行等表示將「從嚴執行」。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大多數銀行出於防控金融風險考慮,可能實行加收50%的上限。

 同時,罰息記錄將被銀行傳遞給上海的個人聯合徵信系統,納入不良房貸、車貸、信用卡的個人數據。房貸逾期還款的罰息記錄將影響到客戶日後的資信審核。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地產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