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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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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5] 配合釋法特區政府宜做好幾件事

■譚正之 政治評論員

 日前香港特區政府已向中央提請釋法,而國務院也已應特區政府要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此舉有助平息爭論,保障新的行政長官如期產生,避免憲制危機,有利維護香港社會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符合港人的根本利益;也顯示了特區政府順應大勢,果敢決策,值得肯定。但與此同時,政府絕不能以為這樣做就完事,就萬事大吉了。因為所謂民主派決不會就此罷手,肯定還會頑固堅持其對基本法假維護真反對的立場,利用一切機會,採取一切手段去繼續興風作浪,特區政府應有所準備,善加應對。筆者希望特區政府跟進做好以下幾件事。

 一,政府內部應統一對這場釋法與反釋法鬥爭的認識,公務員尤其是領導層應合力向市民宣傳推廣基本法。明明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基本法的內容,白紙黑字,指鹿為馬者竟可以大聲疾呼釋法違反基本法,破壞香港法治,這究竟是為甚麼?這就是對基本法的假維護真挑戰,藉此令新的行政長官難產,令香港出現憲制危機,出現危局,因此支持釋法者與一小撮別有用心、危言聳聽搞事者的鬥爭,首先就是政治鬥爭;這些人會繼續利用其大律師、律師光環,進行種種誤導性的上街遊行、集會;在報章雜誌及其它傳媒發表顛倒是非的言行,去繼續掀起反釋法的惡浪,因而從法律角度看,這又是一場捍衛基本法的嚴肅法律較量;從手法上看,同時又是一場輿論宣傳戰。各界尤其是政府,絕不能把複雜的鬥爭看得過於簡單,政府應在行政會議成員中、在司局級官員中,首先統一認識,並令全體公務員明確維護基本法是公務員的神聖責任,領導層更應利用各種場合帶頭宣傳基本法,維護政府請求中央釋法的正確決策。

 二,應利用政府的電台,製作特別節目,宣傳基本法,宣傳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合理合憲,重點強調釋法是基本法所定下的法律,是香港法律的一部分。它的運用是法律的執行、法治的貫徹。說釋法是破壞香港法治毫無理由。同時強調釋法的必要性。香港電台作為政府電台有責任做好這一工作,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抗拒。

 三,在各大電視台、電台及報紙雜誌上刊登宣傳廣告,有針對性地去宣傳上述內容,駁斥歪曲基本法及釋法的種種謊言。

 四,協助學校開展基本法的宣傳學習活動,重點闡明釋法的合理合法性,令年青一代更全面正確地把握基本法,令歪理宣傳者難以誤導年青人。

 五,與民間推廣基本法的組織團體合作宣傳推廣基本法,開展座談會、研討會等,擴大宣傳面。

 六,由政府法律部門出面組織,或與法律界合作,聯合召開認識基本法、認識釋法的各種研討會、報告會、學習會,消除少數所謂民主派法律權威對基本法的歪曲、誤導。

 以上僅是筆者想到的部分措施,政府實際上還可以有其它措施。總之,政府通過配合措施,務使對歪曲基本法反對人大釋法的這場較量,成為在香港更廣泛開展學習、理解、普及基本法的活動,讓基本法真正在香港廣大市民中紮根。(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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