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9] 重建香港的中介地位和作用
■陳文鴻 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主任
中國大陸的開放,特別是加入WTO之後,香港作為海外與大陸的中介作用正在日益下降。要避免此一趨勢,關鍵是怎樣重建香港在中國大陸與海外之間的中介作用,包括提升香港服務業競爭力,容許內地人才和內地服務企業以雙向互惠的方法進入香港市場,香港與其他經濟體建立自由貿易關係等。
一方面,香港本土的製造業差不多全部轉移往珠三角;而在CEPA之後,相關的服務業也正在轉移。另方面,中介作用減少,內地和海外企業利用香港的需要下降,中介的服務業也面對萎縮的威脅。在這兩個壓力之下,香港不可能單靠本地消費需求(加上佔比例還小的旅遊業)來支持經濟,也頗難有足夠的職位來養活七百萬人口,和把人才留住,不會讓他們因內地發展飛快、機會更多而離開香港往上海、北京、乃至廣州等內地大城市。
要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怎樣重建香港在中國大陸與海外之間的中介作用。
香港服務業須更具競爭力
要使外國企業需經香港才往大陸作貿易和企業經營活動,或利用香港的服務,香港的服務業要比以前大陸未開放或半開放時缺乏內地競爭時更具競爭力,更能替外國企業產生出在大陸不能達到的附加值。香港服務業在人才、服務質量、效率和成本便需要有大改進。一是需要競爭,也就是開放市場,使那些習慣於缺乏競爭的香港服務業企業要通過加劇的市場競爭來在各個方面改善、提升。二是增加更好的人才,作為大陸與外國的中介,香港更需要人才懂得內地及海外,且能與急速的全球化變化同步發展,與時俱進。這兩點要求都只能通過把CEPA加上香港與其他國家、其他經濟體建立雙邊自由貿易協議(以服務開放和合作為主)關係來達成。
香港不懂大陸法有礙發揮中介作用
在CEPA方面,香港要容許內地人才,內地服務企業以雙向互惠的方法進入香港市場。香港本地專業人才對內地缺乏足夠的認識,也少有內地的專業資格。例如香港人能考獲內地律師、會計師專業資格的比例極小,與其等待香港人增加能考獲內地專業資格者,倒不如讓內地人才來港執業,與香港的專業人士一起營造出內地大城市還沒有的內通內地、外通國際的專業服務基地。(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操於香港企業之手,結果只是輸入低工資、低水平人才,且從九七前到今天,政府定的配額從來也沒用足,對提升香港專業服務水平沒有幫助。)而以香港現時法律界只懂普通法,不懂大陸法(包括中國大陸、歐陸、德法、和日本、韓國、台灣在內的國際法律體系),絕對有礙於香港作為中國大陸與國際合作中介。
香港須與其他經濟體建立自由貿易關係
而若香港與其他國家、經濟體建立雙邊自由貿易協議關係,一如新加坡與日本、美國、韓國、澳洲等,且香港可比新加坡在開放服務市場走快一步,互認專業資格,制定長期合作交流關係,取消市場進入的障礙等等,甚至把香港的證券、期貨等金融市場與東京、新加坡、紐約,以至悉尼、台灣、漢城(首爾)掛鉤。一是香港市場開放,招納全球大小服務企業和人才來港;二是借助雙邊自由貿易協議帶來的合作安排,把香港的服務業市場,包括金融市場擴大往海外。
這樣的國際化,正可與CEPA等帶來的內地化結合起來。香港便處於比WTO所提供的商品服務貿易自由化更為開放的市場網絡中心,不僅可挽回以往中介的作用,而且可作更高水平的提升。而在市場開放底下,香港的服務企業,人才都要直接與內地和海外作各方面的競爭,在競爭中汰弱留強。在整個服務業因中介作用擴大、提升而規模增加之後,還可全面改善本地企業和人才的競爭力,在質與量之間,互相推動、發展。(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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