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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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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3] 煙草業:商標受損或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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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煙草業聯會成立,即反映業界對《吸煙(公眾衛生)條例》修訂草案的意見。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吸煙(公共衛生)條例》草案的推行正如火如荼之際,14間煙草商組成的煙草業聯會於昨日正式成立,強烈抨擊政府的建議勞民傷財,預料業界為加插煙包圖像警告,需額外投入1,000萬元更改包裝,而成效亦未必如當局所想像,又認為該建議將損害他們的商標和知識產權,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吸煙(公共衛生)條例》將於本月11日提交立法會討論,受影響行業爭取機會反映他們的憂慮。繼日前飲食及娛樂業舉行「熄燈」抗議行動後,昨日煙草業聯會亦舉行記者會回應草案。

改煙包每款千萬元

 該會主席蘇思偉指出,政府的建議將增加業界的營運成本,一旦草案通過後,所有煙包必須加插6款駭人的圖像警告,逼使煙草商更換煙包印刷。他指出,每改一款香煙產品,煙草商便要投入1,000萬元更改包裝。該會行政秘書何永康補充說:「同一種牌子的香煙,特醇版要花1,000萬元改包裝;普通版都要花1,000萬元去改,如此類推,我們統計過全港不同牌子出品的香煙共100款,每隻都改的話,就要10億元。」而圖像警告能否帶出「吸煙危害健康」的訊息?該會也存很大疑問。

 蘇思偉表示,煙包設計不屬政府所有,商標是煙草商資產之一。一旦通過法例的話,他們的商標將被逼「執位」至不起眼的位置,嚴重損害他們的商標和知識產權,該會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控告政府侵犯他們的資產。

雪茄店禁煙難經營

 雪茄店經理兼聯會董事黃春光批評,建議案未能切合業界實際需要。他指出,每支雪茄售價高達40至200元,客人會試食後才購買。但建議案禁止店舖內吸煙,令雪茄無所適從。他又認為,政府的諮詢草率,未能真正了解業界的營運,希望條例能豁免雪茄店。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重申,有關建議旨在提升市民健康水平,讓公眾明白吸煙的禍害,並會繼續與業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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