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0] 男子冒台商 騙千七萬認罪 放大圖片
扮台灣商人洗黑錢的無業漢。
【本報訊】台灣商人斥資千萬現金在港購入科學館道4個商業單位,租予自己名下的公司作辦公室,竟被告知在香港置業不會有「樓契」;最後遭無業漢改成台商姓名,假扮台商,以真樓契出售單位,神不知、鬼不覺下取得1,700萬餘元。無業漢昨承認3項洗黑錢罪,還柙待同案另1名被告審訊後判刑。
改名開戶 酬勞1萬
原名何安的被告陳思銘(50歲),承認收了1萬元酬勞,以於去年4月1日,把名字改作「陳思銘」,中英文均與台商一模一樣,然後於東亞銀行開設戶口。案情指,台商把「香港沒有樓契」信以為真後,有人認作陳思銘致電地產公司「放盤」,又找人到律師樓交出真樓契及台灣護照等假扮台商,成功把4單位以高價1,700多萬「售出」,樓款則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中。
至於把單位給予名下精品貿易公司作辦公室的台商,物業出售後仍蒙在鼓裡,直至新買家發信,向其貿易公司追收租金,才驚覺單位竟被易手。現時4個單位業權仍成疑,台商和新業主仍就業權爭拗,須交高院審理。
高球教練不認洗黑錢
案中另1名不認罪次被告彭國華(45歲),報稱高爾夫球教練,控方指易名陳思銘的首被告收到1,700萬樓款後,把1,500餘萬存到其公司戶口中,並被他提走,故被控8項洗黑錢罪名。惟彭昨自辯指,是內地友人著他開設公司代理古玩生意,他一直以為該1,500萬是古玩買賣交易,故按內地友人的指示,4天內把1,500萬元現金提出,只餘15萬在戶口內當代理佣金。案件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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