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1] 香港反對黨必須有建設性
■劉銳紹 資深評論員
據報道,有民主派人士希望日後定位為「在野的反對黨」。其實,在世界多個政府內,除了被納入執政聯盟的反對黨之外,幾乎所有反對黨都是在野的。在香港,政黨政治還未成熟,仍然有待磨練。所以,如何做好反對黨的角色,值得思考。
筆者認為,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反對黨可以繼續存在和發揮作用。不過,反對黨的功能並非單純的制衡和監督政府,還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因此,做反對黨沒有問題,關係在於如何成為有建設性的反對黨。
希望以下方向可供各方參考:
其一,在發現政府政策有不足之處的時候,在批評之餘應該而且能夠提出補救、預防和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是考驗和評價反對黨是否有真材實料的標準之一。
試想,批評是非常容易的事,但批評之後沒有建言,久而久之,市民也會心中有數,自有判斷,因為他們希望聽到的正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與他們一起發牢騷的聲音。在外國的很多反對黨,屬下設有龐大的研究隊伍,分工專注於不同的社會政策,即使沒有特殊事情發生,但他們也可以就其專注的領域提出前瞻性的意見,避免政府出現偏差。
在香港,也有些壓力團體和政黨偶爾做到這些工作,但暫時未屬普遍,所以宜多努力。
其二,提出的建議要充分兼顧可行性和操作性,有些問題更需要有階段性目標,而不是一蹴即就。在這個過程中,必須有耐力、毅力和定力。當然,筆者並不排除那些屬於遠景的建議。例如最近國民黨和親民黨與共產黨達到的「共同願景」,就是一例;而他們提出「共同願景」的同時,也提出了如何達至這些願景的方法,然後逐步深化。這就是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問題了。長期以來,民主派人士強調目標,但較容易忽略如何達到這個目標的過程,因而輕輕放過了一些可以拉近距離的機會,日後宜多珍惜。
其三,作出決策之前多了解民意的轉變,在堅持中見靈活,在爭取中見彈性。長期以來,我都不相信香港的主流民意會被誤導,民意在不同的階段裡出現不同的轉向,主要是因為情況出現了變化;有些變化是不明顯的,有些變化則是顯而易見的。這些民意既可促使政府改變政策,同時也應該可以促使反對黨按民意而行。
所以,如何準確判斷民意,分析民意的走勢,至為重要。例如老百姓喜歡融和的氣氛,政府不願意這樣做,自然受壓;如果反對黨也不願意融和,自然也會受壓。所以,互借東風,進退有度,執政或在野同樣適用。
其四,政府對反對黨也毋須過於恐懼。對於反對黨提出的意見,在可能的範圍內應盡量吸收,以示納言和友好合作關係;對於無法接受的意見,也適宜盡量解釋以消疑惑,並嘗試提出日後實施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各方均努力創造共同接納的條件。
最近,筆者閱讀了已故台灣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的生平憶述文章,內裡有不少涉及兩岸的政治技巧。在汪道涵和辜振甫各有堅持但又各有妥協的情況下,終於促成兩次會面,雖然好事多磨,但畢竟創造了拉近距離的成績。用辜振甫的話說,這就是「高效(率)低姿(態)」。
總之,江山千古秀,花木四時春,待得朝暉至,誠信相與謀。願執政者及反對黨共同參考。 (本欄每周三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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