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5月14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5-14] 特首草案若通過 煲呔料即參選

放大圖片

 盛傳曾蔭權(右)將於5月底辭職參與特首補選。圖為曾蔭權昨晚出席香港出入口商會五十周年金禧紀念晚宴。 (羅蘭蓉 攝)

 【本報訊】(記者 鍾立)行政長官補選工作已經進入第3階段。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接受香港電台專訪時表示,倘確定補選特首任期的草案可於25日通過,提名期將由6月3日至6月16日,為期兩個星期,往後約有3個星期的拉票期。而據報道稱,盛傳會參與是次補選的署理特首曾蔭權,將於5月底至6月初的一段時間辭去政務司司長一職並宣布參選。

提名期6月3日開始

 盛傳有意參與今年7月10日行政長官補選的曾蔭權,較早前在出席4月底舉行的博鰲論壇時首次明確表示,有關其個人去留的問題,將等待《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才會考慮,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辦好特首選舉。

 一般認為,曾可能在條例通過後翌日(5月26日)宣佈辭職參選,亦有報道指曾會於6月初辭職參選。

 立法會《行政長官(修訂)條例草案》已定於本月25日進行二、三讀,預計將獲大比數通過。

草案料將大比數通過

 雖然有部分所謂民主派議員聲言要「杯葛」二讀,缺席投票,但遭到其他所謂民主派人士反對。

 民主黨主席李永達及45條關注組成員湯家驊在昨日所謂民主派的「飯盒會」後稱,基於該條例草案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故所謂民主派必須發言,並出席投反對票,使其成為會議紀錄,讓各界人士清楚知道他們的立場云。

產生新特首障礙已除

 由於條例預計可獲大比數通過,阻礙新特首如期依法產生的障礙已不再存在。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當行政長官的職位出現空缺時,須在職位出缺後的第120日進行選舉填補空缺,如該日並非星期日,則選舉須在緊接該日後的星期日進行。由於董建華辭職在3月12日正式獲國務院批准,故出缺日之後的第120日,即7月10日需要進行特首的補選。而新特首選舉的安排,則可分為3個階段。

補選程序入第三階段

 首2個階段已經完成。選舉事務處已於特首職位出缺獲批後14天內,發表選舉委員會臨時委員登記冊,作為進行補選的基礎,並於5月1日安排進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以填補選舉委員會席位空缺。

 在完成界別分組補選,並確定選舉委員會800人的正式委員登記冊後,特首補選程序便進入第3階段的工作;提名期將會展開。根據法例,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將不少於14天,而拉票期則不少於21天。提名期及拉票期將在6、7月間進行。選舉則在7月10日舉行。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