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6] 思旋天地:法律與人情 放大圖片
無線電視的《百法百眾》成為全城熱話,《號外》版更請來一眾律師與嘉賓探討外傭工作地點的問題。 (羅敬文 攝)
思 旋
子女對父母的孝順無分彼此,雖然,氣氛上,母親節比父親節似覺熱鬧些,可能是,子女認為母親較重視子女的表現,而男子漢的父親並不太計較感情流露。為免雙親有誤會,不少社團及家庭每年都改為慶祝「雙親節」,編排節目擇於吉日同為雙親慶祝,皆大歡喜也。何文田街坊會在上周舉行「雙親節」聯歡會,男女街坊在聯歡會上載歌載舞,熱鬧得很。
「敬老慈幼」是華人自古至今不變的美德,大多數家庭「父慈子孝」,父母心目中的孩子永遠長不大,關愛照顧之情不變;子女對父母親恩永不忘,未必需要奉養雙親,但虛寒問暖關懷孝順不缺。就算新一代熱愛自由,喜婚後另組新家庭,昔日三代同堂大家庭生活已漸少見。然而,分隔兩家,資源共用,相互往來,共膳更是慣常事。特別是彼此女傭穿梭兩家做家務更是等閒事。城中不乏這做法,眾人皆認為理所當然。
看無線節目《百法百眾》,對於僱主著菲傭到「奶奶」家中做家務是否違反僱傭條例,是否違法,鬧出軒然風波。正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可能合法未必合情,可能合情卻未必合法。陳太勞氣得很,以自己個案提出疑問:「我有兩個菲傭,我奶奶獨居一室,僱一名菲傭,因放大假返了祖家。突然,奶奶生病,我和丈夫又要上班,我只好命家中其中一菲傭往奶奶家照顧老人家。難道這也算違法了嗎?」可是,從入境處條例規定:僱主不可以命菲傭到僱主住所外的地方做家務,否則會被檢控。雖然,有案例是「告不入」,但並非表示僱主所做不違法?老實說,不少僱主對此權責不清,苦惱奈之何如!多盼當局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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