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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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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7] 南京政策房價採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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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夏季房地產商品博覽會在南京國際展覽中心舉行,50家開發商攜60餘個樓盤參展。這是南京在房產「新政」實施後舉辦的首個房博會。 新華社

 【本報駐江蘇記者王律電】南京市房地產新政策日前出台。全市被劃分為江南八區、江寧區和江北地區三個區域,各區域享受政策優惠住房的價格不同,其中江南八區每平方米8690元,江寧區每平方米5100元,江北地區每平方米3700元。南京市房產局、財政局、地稅局、規劃局、建委等五部門聯合制定的該市房產新政配套文件同步出台。在南京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市房管局副局長郭宏定公佈了這一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價格標準。

改變高檔房供應結構

 在界定普通住宅的標準中,國家規定「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南京市的新政策是「實際成交價格在同類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含1.44倍)」,而具體的價格標準一直備受關注和猜測。日前公佈的這一標準為:各區域享受政策優惠住房的價格不同,其中江南八區8690元/平方米,江寧區5100元/平方米,江北3700元/平方米,三個區域的平均價格將每半年更新一次。

 據悉,上海的價格標準也按區域來劃分,分為內環和外環,內環的價格是一萬,外環是七千,與南京思路大致相當。專家認為,此舉將改變目前高檔房供應結構不合理的現象,有利於引導高檔房住宅合理化。

兩成高檔住房受影響

 按照南京市界定的普通住房三大優惠標準,從本月起大約20%左右高檔住房受到新政的影響。郭宏定稱,對於三個優惠標準的其中之一「容積率在1.0以上」,容積率是規劃部門核准,定期提供給相關部門,並不是由房產部門說了算。144平方米以下這個界定標準以產權證記載的面積為準。郭宏定還特別強調,開發商、中介公司或賣房人在與買房人簽訂房屋預(銷)售合同時,有義務提醒買房人對實測(際)面積與預測面積的誤差會影響到最後繳納的稅款總額,特別是接近144平方米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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