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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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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7] 階梯建築無遮擋 鮮風走廊貫南北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計劃中的將軍澳超級活力城,建築物高度將呈梯級層次形狀,從海旁最高容許15層高至市中心的30層高,既避免阻礙山脊線之餘,新發展區將不會阻礙現有海景。將軍澳新發展區將採用「風環境評估」概念,從南至北確立鮮風走廊,讓海風和遠離山坡的微風可吹進新市鎮的內陸範圍,改善區內空氣流通。

海旁建築物最高15層

 政府剛完成的「將軍澳進一步發展可行性研究」,建議在將軍澳市中心,即將軍澳地鐵站上蓋範圍,發展為商業和娛樂樞紐,以發展作高質素的零售、酒店和娛樂用途,並配合住宅發展,成為新市鎮焦點。在中部和沿海濱、河岸公園河畔公園則發展優質住宅區,提供綜合的零售、食肆、文娛康樂消閑和娛樂活動。

 不過,新發展區不會影響現有海景,會採用不阻山脊線的梯級式建築,由主水平基準以上100米向海濱降區遞減至主水平基準以上50米,以盡量保留海濱景色,市民可從中央大道和多個海旁地區,盡覽海濱景色。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楊榮贊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當局有意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定出樓宇高度限制。

保留海濱景色互不遮擋

 在擬修訂的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圖中,當局有意訂出市中心樓宇的高度限制約30層樓高,即95米;在海旁位置則只准許為15層樓高,以避免樓宇互相遮擋,又計劃發出指引要求樓字間存有空隙,避免造成屏風效應。此外,若由海灣望往將軍澳發展區,建築物高度由東至西也有所變化,展現具趣味性的建築面貌。

4通風廊源源吹入鮮風

 至於規劃署剛完成的「空氣流通評估方法可行性研究」,提出的風環境評估指引,政府有意引用有關原則套用於將軍澳新發展區。

 西貢及沙田規劃專員陳俊鋒表示,當局會在將軍澳新發展區設置4個通風廊,讓海風和遠離山坡的微風可沿P2路、東面水道、市鎮公園和南北向的中央大道,吹進新市鎮的內陸範圍。

 在已停止運作的將軍澳第一期堆填區中,當局擬仿效藍田晒草灣舊有堆填區,發展為休閒康樂用途的遊樂場,化作足球場和跑步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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