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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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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8] 照紫外光燈可致皮膚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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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歲的宋婆婆8 年前證實患上非黑色素皮膚癌,在頭頂位置出現基層細胞癌,經過放射治療後,現已完全康復。 陳玉鳳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陳玉鳳)炎夏將至,很多市民希望擁有一身迷人的古銅色皮膚,照紫外光燈或到沙灘曬太陽便成了他們的不二之選。但醫生警告,紫外線照射是皮膚癌的主要成因,偶爾曝曬與高度危險的黑色素皮膚癌有密切的關係,比由累積照射導致的非黑色素皮膚癌更「惡」,且更難根治。02年皮膚癌更首度成為香港十大癌症,新症已升至654宗,比10年前增加6成。醫生因此呼籲,市民要避免曝曬及做足適當防禦措施,同時要避免照射時下流行的紫外光燈,以免增加日後患癌的機會。

 香港防癌協會昨日舉辦「炎夏的『膚』籲關注皮膚癌發佈會」,加深市民對皮膚癌的認識。協會「癌症教育小組」發言人應志浩醫生解釋,皮膚癌有兩種,分別為非黑色素皮膚癌,以及高度惡性、病人存活率較低的黑色素皮膚癌。他強調,偶爾嚴重照射,同樣會導致皮膚癌,「市民不要誤解,以為1年幾次,放假的時候,曬得又紅又傷問題不大」。

有色素痣家族病史高危

 除了過度暴曬的人士,某些人士患皮膚癌的機會較其他人高,包括有皮膚癌家族歷史的人、皮膚白*、抗曬能力低以及易於曬黑的人士,免疫力低的人士和有先天性色素痣或發育異常痣的人士,而且非黑色素皮膚癌多數在中年後病發。

 應志浩醫生建議市民要盡量避免照射紫外光燈。美國皮膚協會(American Academy Dermatology)本年3月發表聲明,認同世界衛生組織的主張,18歲以下人士不應曬燈,以免增加日後患上皮膚癌的機會,另一方面,小朋友的預防措施尤為重要,因為近8成由太陽引致的皮膚捐傷是在18歲前造成,家長應特別留意。

 現時,大多數的非黑色素皮膚癌可透過手術切除,或放射治療根治。

 87年歲的宋婆婆8年前證實患上非黑色素皮膚癌,經過10次的放射治療療程後,現已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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