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3] 杜亦有道:由米高脫罪說起
阿 杜
米高積遜的獲判無罪,令人覺得詫異,既然廿幾項控罪無一成立,當初又何必開如此大個庭來起訴,而到頭來據報道謂他原擁有財產四百億美元,如今官司既了他財產化為烏有,而反欠債九十六億美元,來回他花了近五百億美元,你看其中有多少人發了財。
這未必是說他「使黑錢」有人貪污落格,而是官司糾纏經年傳召人證律師費用等,使費之鉅令人咋舌,五百億美元之鉅一般亞非小國的整整一個國民預算了,如果早知如此大筆那不如要求判坐牢好過,可能他坐監也坐完了。
牽涉如此龐大規模的一案,證人過百,到頭來輕判無罪,使人有兒嬉之感。從表面而看,阿杜是認為米高積遜早便有罪的,第一是基本大罪,是他數典忘祖,一開始就背叛祖宗不肯認做黑人,一早就不斷去整容,漂白皮膚,加高鼻子,誓要做白人,整容整到容顏破爛,鼻子崩塌,這樣的不認祖宗之人,早就該判死罪五馬分屍了。
二者專門侵擾男童,同玩同睡同洗澡,又灌他們飲酒,你說這不是狎玩,打死也不信,這種玩男童相當令人反胃,有時我們在曼谷巴堤雅等地,看見一個污穢的白種老漢,手拖個白白淨淨金笸籮似的泰國男童,親暱地牽手共坐,一口一口地餵男童吃雪糕或牛扒,就不禁為之反胃,肉麻骨痺,恨不得把那些老不死一槍射殺,一腳踢斃。
但那些西方男人,確存在這一批變態佬,他們實在是殘虐兒童之兇手,種種審詞堂證,米高積遜都正是此種污糟禽獸,如今因他是名人,不欲形成國醜而判其無罪,實在令人髮指,覺得美國由此一役而國體大喪,一切人權公理,都只是得個講字而已,美國由此證明它是個一天天爛下去之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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