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30] 出售居屋計劃宜未雨綢繆
■陳鑑林 九龍東立法會議員
現時本港樓市仍處於剛復甦的階段,政府只有盡早訂出出售居屋計劃,並將計劃高度透明化,讓市場消化及作準備,才可減低市場出現過敏的情況,不致對市場造成太大的震盪。政府偏偏慢條斯理,只懂不斷重申零六年前不出售居屋的決定,是令人失望的。
「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在香港房屋發展歷史中,佔有舉足輕重的位置,在三十年間,超過三十萬名市民因此而晉升為業主。曾幾何時,有人形容抽中居屋,猶如中了六合彩。不過,九七年後樓市下滑,居屋立即變為部分人士的眼中釘,他們要將居屋除之而後快。他們的要求,最終亦得到滿足,為了穩定樓市,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先生推出「孫九招」,其中之一,就是即時將居屋處死,在零六年底前暫停發售。
事後看來,「孫九招」確具威力。樓市在經歷了沙士的破壞後,已逐步企穩,樓價更拾級而上,如今已從低谷回升了近半,一些豪宅,更屢創新高,超過九七年高峰期的水平。因此,現時已無必要再去評論,當日停售居屋的決定,是對是錯。不過,我們必須注意到停售居屋的做法,其實如同金庸武俠小說中的絕學「七傷拳」一樣,既傷敵,又傷己。好像較早前發生的紅灣事件,正正就是停售居屋的決定,所引發的問題。房委會不但損失了大筆收益,更因為合約內種種的限制,引起各界對房委會的指責。
停售居屋減少公屋流動性
紅灣事件雖然已經結束,但紅灣事件以外,仍有不少因停售居屋而引起的問題,是我們必須正視的,必須盡快處理的:
第一,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停售居屋的決定,減少了公屋的流動性,令資源無法妥善分配,輪候時間無法進一步縮短。自從居屋停售以來,原居於公屋的租戶,失去了一個置業階梯,亦失去一個誘因,鼓勵他們遷離公屋單位,讓單位重新編配予更有需要的人士,直接延長輪候冊上的排隊時間。
令房委會財政問題雪上加霜
第二,停售居屋的決定,令房委會的財政問題雪上加霜,直接影響今後的公屋發展計劃。房委會一方面要繼續支付由於停售居屋後,要支付的維修保養地租等,帳面高達2億多元。若房委會堅持不提早賣樓,這筆開支估計要多付1億多元。就算明年年底的緊箍咒解開,亦不見得房委會即時將所有單位全部推出市場,換句話說,要賣清所有單位,又不知是多少年的光景!可以預計,樓宇的折舊,只會令樓價下跌;此消彼長下,今後的公屋發展計劃,會否因此而受到影響,充滿異數。
第三,停售居屋,令一些屋苑只有部分單位入伙。這個情況,不但引起保安問題,屋苑的商戶,亦因此而大受影響。就以鯉魚門廣場為例,由於停售居屋,鄰近的屋苑入住率不足一半。雖然房署過去已為商場提供租金優惠,但商戶每日的願望,是屋苑早日入伙,增加人流,直接帶旺生意。
有時每當我看到一幢又一幢簇新的居屋,白白丟空,出現這種「有屋冇人住」的荒謬情景,我就會不期然地想到這個問題。政府一直強調,房屋政策必須是穩定及連貫,這一點我是同意的,但政府有否想到,遲遲不公佈萬多個居屋單位的出售計劃,對市場來說,亦是一個重要的不明朗因素,對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討論是否提早出售居屋意義已不大
我認為政府應盡快分批出售居屋單位。以前,社會對於提早出售居屋一事,意見分歧,有人認為樓市剛剛復甦之際,不能將萬多個居屋單位推出,以免影響樓市,但有人則持相反意見。不過,近期似乎出現了一些變化,過去反對居屋最強的地產商以及地產代理,似乎已經變了調,他們開始認同,如分批出售居屋的話,對市場的影響不大。
其實現在討論是否提早出售居屋,意義已經不大了,因為即使政府今日決定提早出售,待政府及房委會完成所有準備工作,可能已到明年中後期,與之前政府定下不出售的死線,相差無幾。我們認為,對於市場、政府及房委會來說,如今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盡快提出解決剩餘居屋的詳細計劃,包括:
第一,制訂一個推售時間表,例如房委會打算分開多少期、多少年,去將所有單位悉數推出;
第二,訂定每期單位的推售數目,例如設定每期數目的上限,以免在短時間內,市場湧現大量單位;
第三,推售屋苑名單的先後次序;
第四,屋苑的銷售對象。
可能仍然有人會擔心居屋會拖低樓市,我認為不難解決。一直以來,我們都認為應將居屋單位優先出售予公屋租戶,即是綠表的申請人,這不但有助加強公屋的流動性,讓資源更為用得其所,更重要的是,如單位只售予公屋租戶,將可令出售計劃對市場造成的影響減至最低,只要加上其他有利因素的配合,樓市將可繼續健康地發展。 (文匯論壇)
(作者為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及房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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