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3] 定期檢修 避免災禍
葵涌葵芳閣大廈公共地方及商場的電力中斷已超過一天,昨夜仍未全面恢復,大批商戶損失慘重。居民亦因盛夏之際水電皆停,生活大受影響。停電原因是電力裝置老化,未按規定年期和當局要求開展檢修工程。為免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業主立案法團應定期全面檢修物業的公共水電設施,政府也有責任加強監督巡視民居水電供應設施,及時消除隱患,防患於未然。對屢勸不理者,更應作出相應懲罰,以儆效尤。
是次停水停電,令葵芳閣的商戶和居民仿如時光倒流,要在炎夏忍受酷熱,要因升降機停頓而徒步攀梯,備嘗黑燈瞎火和缺水之苦。本來,只要定期檢修,這些無妄之災完全可以避免。但由於部分業主忽略電力裝置老化,漠視業主立案法團早已接獲機電工程署要求檢修通知並召開有關會議,在缺乏憂患意識之下,遲遲不願繳交所分攤的款項,令檢修工程無法展開,終釀成停水停電事故。萬幸的是並未引起火災事故,否則將造成人命傷亡慘劇。但事件已足以提醒全港所有業主尤其是舊樓業主,必須未雨綢繆,定期全面檢修所擁有物業的公共水電設施,切忌麻痺大意,以致因小失大,累己累人。
香港舊樓林立,居住人口稠密,水電設備陳舊,消防系統落後。炎夏空調風扇齊開,龍頭水喉並放,水電設施不勝負荷,往往導致故障。政府須加強樓宇水電安全的監管,消防處、機電工程署等相關部門,以及電力公司等機構應分工合作,進行巡視,給予專業指導,及時消除隱患。對業主立案法團已作出檢修公共水電設施決定而仍然拒絕繳費的小業主,應該訂立處分法例,最嚴重者可以停止水電供應,應加重罰則,以收阻嚇之效。(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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