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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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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9] 涂謹申事件顯民主黨真面目

■李 羽

 對於涂謹申涉嫌欺騙公帑事件,民主黨「自己查自己」,卻冠以「獨立調查」的美名,並且「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以欺騙市民的手法為涂謹申打掩護,草草了事。民主黨儼然佔領道德高地,但寬己嚴人,採取雙重標準,讓人看清其醜陋的政客真面目。

 民主黨主席李永達公開表示,該黨黨員、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以超高價一萬三千八百元(市值月租約六千二百五十元),租用自己名下匯標有限公司的物業作地區辦事處,經調查屬實,是「嚴重疏忽」,民主黨「非常遺憾」,對涂謹申作「強烈批評」,又向公眾道歉,還下令涂某將十三萬五千多元退回給立法會和區議會。如此這般,一件涉及刑事性質的騙取公帑事件,就這樣草草收場,劃上句號矣。

證據確鑿 難得清白

 說涉嫌騙取公帑,絕非誇張,絕非「欲加之罪」,否則,民主黨又何必要涂謹申退回十三萬五千多元?借用一句法律用語,這叫做「證據確鑿」,有關執法部門(例如廉政公署)應以當年程介南違法一案作先例,主動介入調查涂謹申,以還市民(包括程介南)一個公道。倘若經司法程序證明涂某不必負上刑責,也就可還涂某一個「清白」。——即有退款之舉,要像一張白紙那樣清清白白,難矣哉!

民主黨掩護涂謹申欺騙公帑行為

 民主黨為涂謹申的「以公帑高價租用自家物業」召開大會,似乎十分「慎重」,加上「強烈批評」、「非常遺憾」,合適的形容詞都給它用到盡了。民主黨又指涂某「嚴重疏忽」,此「嚴重」二字看來是「罪狀嚴重」,實質上,這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手法,近乎「障眼法」一類,說不客氣一些,也就是騙人,騙市民。這一點,看看涂議員就不難明白:他在被責「嚴重疏忽」和退回「黑款」(未知有無包括利息)後,立即「一身輕鬆」,沒有半點「嚴重」的樣子了。

 說「嚴重疏忽」,實在也難以服人。涂謹申身為律師,竟然會「疏忽」到忘記自己是匯標有限公司的股東?難道他有一萬間公司,多到「矇查查」了?涂謹申身為立法會議員,竟然又會「疏忽」到忘記利益申報?他這個議員是怎麼做的?民意調查機構在調查立法會議員的誠信和民望時,不妨順便問一問廣大市民,對李永達為涂謹申打掩護的「嚴重疏忽」,信也不信?「欲蓋彌彰」,此之謂也。

自我調查難以公正獨立

 民主黨就涂謹申涉嫌騙取公帑的事件自我進行調查,且冠以「獨立調查小組」的美名。該小組有三名成員,司徒華是民主黨元老,且曾是黨鞭,李志喜雖是法律界人士,但也是民主派之友,份屬同道中人,僅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馬紹援比較有「獨立」的樣子。民主黨「自己查自己」,已談不上什麼「獨立調查」,加上成員中有司徒華,「獨立調查」云乎哉?但就算是這樣一個「獨立調查小組」,最終也得出了涂謹申以多於市值一倍以上的超高價用公帑租用自己有份的物業,涂事件的嚴重性不難由此推論。假如由一個真正「獨立」的小組(例如全是中間派人士)來進行調查,或者由執法機構的小組介入調查,結論恐怕就不會只是「嚴重疏忽」這麼簡單和輕鬆了。

民主黨慣用「雙重標準」處事

 民主黨處理涂謹申「以公帑高價租用自家物業」的手法,最令人不滿的就是採用不同標準,也就是各方常作批判的「雙重標準」。這有可能是「吳三桂」從花旗國取來的「真經」。一方面,民主黨自以為自己佔領了道德高地,滿嘴民主、清廉、正義、真理,攻擊別人時不遺餘力,常常用盡吃奶的力氣,動輒指摘政府「官官相衛」、「官商勾結」,儼然是香港少有的「聖人」、「賢人」,這是民主黨對付別人的一套標準。另一方面,民主黨前有唯景有限公司事件,近有涂謹申和匯標有限公司事件,尚有李柱銘當年以公帑月付楊森之妹四萬元聘為助理的事件,凡此種種均揭破民主黨一幫政客的假面具,還其醜陋的真面目。以涂事件為例,明明是涉嫌騙取公帑(否則就無須道歉、退款),就這樣輕輕放過、草草收場,其性質豈不也是「官官相衛」?又或者是包庇不法行為?這是民主黨用於「自己友」的另一套標準。可以嚴肅地說一句:凡是用「雙重標準」處事的個人,都不可能是「聖人」;凡是採用「雙重標準」的政黨,也不可能是正派、正義的政黨。如此而已,豈有他哉?(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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