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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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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2] 執法機關必須徹查匯標涉騙案

■香港華人革新協會社會事務委員會

 民主黨公佈自己成立的調查小組就「匯標事件」完成的調查報告,被「踢爆」是斷章取義,欲蓋彌彰,各方嘩然。騙取公帑的匯標涉騙案疑點重重,我們強烈要求執法機關警方和廉署均應進行深入調查,維護香港法治,確保香港是個廉潔社會。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去年立法會選舉前被揭露以高於市值一倍多向匯標公司租用其深水步一物業作議員辦事處,而匯標公司的股東正是民主黨中委涂謹申和另外一位民主黨區議員吳永輝。這便是騙取公帑的匯標涉騙案,涉案嫌犯便是民主黨中委、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律師。

 民主黨十六日舉行記者會,公佈民主黨自己成立的包括其創黨黨鞭司徒華在內的三人獨立調查小組就「匯標事件」完成的調查報告,其間發佈了一份撮要,聲稱該撮要是一字不易照抄報告原文。但調查小組召集人馬紹援及小組成員李志喜其後聯名發表聲明「踢爆」,指出所謂「一字不易」並非屬實,「撮要」只是斷章取義,欲蓋彌彰,各方嘩然。

 我們認為,涂謹申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利用匯標公司騙取公帑十三萬五千多元,已是事實。調查小組的兩個月租金估值分別是7100元和5400元,兩個月租金估值的平均數是6250元,涂謹申等人向議會申報的月租金是13800元,騙取的公帑額是13800元-6250元×18個月=135,900元。即使日後調查租值略有不同,亦只是騙多騙少的問題,不影響匯標案的涉騙性質。民主黨企圖要涂交還十三萬多給立法會、區議會便草草了事,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該案的涉騙性質,還由於涂謹申、吳永輝是匯標公司的股東確實無疑,涂謹申難逃行騙的嫌疑。涂聲稱將匯標股份轉給民主黨,但信託聲明書沒有註明日期,該黨原秘書長羅致光更表示,在九七年至○四年間,該黨的時任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司庫均不知信託書存在,亦不知道該黨擁有匯標及旗下物業。○四年三月四日中常委會議上,吳永輝建議民主黨購買匯標該物業。民主黨在九八年三月的賬目未能顯示其擁有匯標,但作為中委的涂謹申沒有指出,說明涂謹申、吳永輝仍擁有該物業。

 該案的涉騙性質,第三個重大疑點是,匯標在出租物業時確有利潤,而涂、吳二人是匯標的唯一合法股東,說這兩個股東沒有接受任何酬金或股息,既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該案主角涂謹申、吳永輝等人,拒絕接受小組調查訪問,拒不合作,顯示行騙嫌疑極大。

 該案疑點重重,例如既說民主黨全擁有物業,又說中常委通過佔有匯標30%股份,而該物業向銀行按揭時沒有申明是民主黨黨產,是否牽涉詐騙?又如信託聲明書沒有註明日期,是否屬偽造文件?

 我們強烈要求執法機關警方和廉署均應進行深入調查,維護香港法治,確保香港是個廉潔社會。(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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