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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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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5] 第七宗罪:黨魁卸責欲蓋彌彰

 匯標事件的報告揭發,由始至終,民主黨都在事件中扮演了一定角色。從「串謀」一起置業的嫌疑,到事發後「知情扮不知」,民主黨多名「大佬」都一再強調自己「身在事外」,聲稱不知道政黨擁有匯標及旗下物業。

各位大佬 置身事外

 即使在3人小組展開調查期間,這個口徑仍沒有改變。小組收到的4份有關轉讓業權的文件,竟然全沒有註明日期;民主黨前秘書長羅致光更向小組作供表示,在2004年傳媒揭發事件前,不知道信託書的存在;前主席李柱銘、前副主席楊森、司庫,也聲言由97至04年期間,均不知道「問題單位」存在。

 不過,如前所述,涂謹申早於97年5月已向第2屆民主黨中常委提交了置業計劃書,並獲通過接受。當時出席會議的人士包括李柱銘、張炳良、楊森、李華明、吳永輝、司徒華、涂謹申等人。到2004年3月4日,民主黨第5屆中常委召開第15次會議時,亦談及九龍西支部物業跟進問題,並討論由中委吳永輝提交的「請中常委考慮是否收購荔枝角道單位作投資之用」的文件,當時出席會議的包括楊森、李永達、何俊仁、張賢登、陳竟明、陳家偉、羅致光、吳永輝及司徒華等人。

其他黨員 紛扮失憶

 由始至終,司徒華都有參與匯標及深水步物業事宜,亦可以推斷他對此應該知情,由他出任調查小組成員之一是否適當,早已是值得商榷的一部分,再加上其他黨員在事發後紛紛「扮失憶」,亦令人對民主黨高層的誠信,打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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