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6] 歷史與空間:末世長安不太平放大圖片
■擊鼓說唱俑,反映了漢代百姓的生活風貌。
——試釋漢樂府《平陵東》
■李 丹
漢樂府有《平陵東》一首,詩曰:
平陵東,松柏桐,不知何人劫義公?劫義公,在高堂下,交錢百萬兩走馬。兩走馬,亦誠難,顧見追吏心中惻。心中惻,血出漉,歸告我家賣黃犢。
《樂府解題》說:
平陵東,漢翟義門人所作也。義為丞相方進子,為東郡太守,以王莽篡漢,舉兵誅之,不克而見害,門人作歌以怨之也。
按東郡與平陵相去甚遠,而且詩中所敘事與翟義決不相涉,所以聞一多以為是妄解。而一般的解釋是認為詩歌揭露了官府公開敲詐勒索勞苦大眾。這比解題的說法平易,然而語焉不詳,這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敲詐,又發生在何種情況下?現根據漢代的史實,對此詩略作箋識,以便理解。
漢代風俗 墓上栽松柏
平陵東,松柏桐。
《漢書.昭帝紀》:「元平元年四月癸未,帝崩於未央宮。六月壬申,葬平陵。」註解說:「平陵在長安西北七十里。」漢代人有在墓上栽松柏的風俗,這種風俗延續到今天,具體事例可參考楊樹達的《漢代婚喪禮俗考》第八節。
又聞一多先生《樂府詩箋》引仲長統《昌言》曰:「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識墳。」他又說:「陵寢所在,林箐密翳,自古為奸盜所藏,今亦然也。」
按《漢書.何並傳》說:「侍中王林卿通輕俠,傾京師,後坐法免,賓客愈盛。歸長陵上塚,因留飲連日。(何)並恐其犯法,自造門上謁,謂林卿曰:塚間單外,君宜以時歸。」長陵是劉邦的陵寢,成帝時置縣。何並怕王林卿或者他的賓客在陵寢這種容易犯罪的地方做違法之事,所以首先警告王林卿。可見在諸陵犯法,在漢代是很盛行的。
官吏及門人監守自盜
不知何人劫義公。
聞一多先生說:義疑本作我,我以聲近誤為義,說者遂以為翟義事。
按解題只是前人的研究成果,在給予高度重視的前提下,也不必拘泥與解題的說法。我以為或許本就作義,於是有人就比附於翟義。
劫義公,在高堂下。
西漢中期以後,隨著連年的征戰,耗費了大量的社會財富,各種社會問題接踵而至,而在長安地區則是搶劫殺人的風氣十分盛行。《漢書.趙廣漢傳》說:「富人蘇間為郎,二人劫之。有頃,廣漢將吏到家,自立庭下,使長安丞龔奢叩堂戶,曉賊曰:京兆尹趙君謝兩卿,無得殺質,此宿衛臣也。」顏注說:「劫取其身為質,全家將財物贖之。」又《漢書.酷吏傳尹賞傳》說:「長安中奸猾浸多,閭里少年群輩多殺吏,受賕報仇,相與探丸為彈,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者斫文吏,白者主治要。城中薄暮坐起剽劫者死傷橫道,桴鼓不絕。」我們可從「在高堂下」以及下文的「顧見追吏」中了解,在盛行的殺人劫質風氣下,一部分的官吏及其門人也加入這種犯罪中。上文所引的王林卿的例子就表明了這一點。同樣在《漢書趙廣漢傳》中說:「會昭帝崩而新豐杜建為京兆椽,護作平陵方上。建素豪俠,賓客為奸利。」我們認為這首詩主要是反映了豪俠與少數的官員的勾結來敲詐勒索百姓的罪惡行徑,但是這種行為在漢代屬於違法行為。
詩歌側面反映馬價昂貴
交錢百萬兩走馬。
漢代徙民充實諸陵的多不是窮苦百姓,其中很多是富人。《漢書.宣帝紀》說:「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國吏民貲百萬以上徙平陵。」又《漢書.平當傳》說:「平當字子思。祖父以資百萬,自下邑徙平陵。」可見這幫匪徒所開列的條件並不是沒有根據的,他們張口要的正好是遷徙平陵的一戶富民的財產。
兩走馬,亦誠難。
漢武帝連年征戰,馬匹死傷甚眾,又征發民間的馬匹。所以民間馬少,馬價極貴。《漢書.武帝紀》說:「元狩五年,天下馬少,平牡馬匹二十萬。」如淳注說:「貴平牡馬價,欲使人競蓄馬。」也就是讓牡馬價錢低一點,好讓大家來養馬,也就是說,當時馬價比二十萬還高。此種馬貴的局面一直延續下去。《漢書.昭帝紀》說:「始元五年,罷天下亭母馬及馬駑關。元鳳二年(下詔書)曰:其令郡國毋斂今年馬口錢。」這些都是為了發展養馬業採取的措施,從側面我們也可以了解當時馬價的不菲。
綜上所述,我們覺得這首詩應該是一種漢代社會現象的實錄,從漢代中後期長安地區的犯罪情況以及馬價的水平,這首詩的寫作時間很可能是在宣帝元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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