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8月7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8-07] 梁愛詩:指令屬暫時措施

放大圖片

 ■警務處長李明逵表示,新指令十分清晰,令執法部門更易執法。 陳朗昇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行政長官曾蔭權頒布秘密監聽指令,近日在社會上引起部分人爭議,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就此重申,行政長官以行政指令形式,規管執法機關進行秘密監察程序,是目前最妥善的安排,此舉不存在繞過立法會的問題。她更強調,頒令只是暫時措施,政府將於下個立法年度進行立法。

 梁愛詩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被問及特首發出行政指令的合法性。她說,特首根據《基本法》有權頒布行政指令,規管執法機關進行秘密監察程序,「這個行政命令是所有執法機關也要遵守,否則便屬違規,這件事主要涉及公務人員,行政長官有權給予指令,讓他們知道如何做。」由於近期法院有兩宗裁決均涉及執法機關偷錄問題,她相信由特首頒布行政指令,能夠對法院作出回應,是當前最妥善的安排,亦令執法機關有程序可依,充分發揮監督作用。

 梁愛詩說,正因政府希望在竊聽立法的問題上,給予立法會充裕時間作考慮,才作出頒令措施,「我們不想匆匆忙忙立法,因為既然法院有裁決,政府覺得需要就問題作出回應,行政命令是最快的辦法,令監聽有既定程序」。她重申,有關行政指令只屬暫時性措施,政府待下個立法年度會進行討論及立法。被問及若相關立法程序未確立,行政指令的合法性會否有機會被質疑時,她回應指行政指令的合法性已於法庭上作出裁決,她相信它存在效力。

警方承諾不濫用監察權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警務處長李明逵表示,昨天開始實行的《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指引非常清晰。他又保證有關命令不會被濫用,亦不會是「雞毛蒜皮案件」也用這個方法來處理。

 李明逵在出席新一屆學警結業典禮後表示,秘密監察是世界上所有執法機構都會使用的方法,根據行政命令各個執法部門都有既定程序執行。他認為新指引令部門能清晰地執法,也更加易於執法,執法過程更加有透明度。

 李明逵說,警方已作出指引,只限警察總部乙部門的刑偵部門高級警司,以及各總區負責行動及刑偵的高級警司或以上職級人員,才有審批權。他解釋以往警隊已對秘密監察有指引,但沒有要求由高級警司或以上職級人員授權,而是由高級人員負責。

 他基於保密理由,不肯透露過往的具體執行細節,但李明逵認為新的指引非常清晰,它確保有關命令不被濫用,也確保不會是雞毛蒜皮案件都需要用這個方法。他指出在絕大部分情況都是先獲批准,才可行動,雖然有特殊環境之下可以先進行,但事後要立即申請。

 李明逵估計到指令對偵緝工作影響不大。但若指令實行後真的發現有影響,警隊會作出檢討。他又指警隊會在立法諮詢期間,會就工作層面表達意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