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0] 醫療公私分流觸及社會矛盾
■張志剛 資深評論員
政府希望透過醫療改革的三級制,把門診和醫院服務分流到私人市場來承擔,但實際上公私營醫療機構在這兩大範圍內如何實際劃分,就需要在諮詢中討價還價。雖然公私營醫療機構對此改革持歡迎態度,可各取所需,但社會層面則要注入大量資金,是一個嚴重的矛盾和社會問題。
以「創設健康未來」為題的醫療制度改革的討論文件,是希望在深入研究談論已久的醫療融資問題之前,首先確定公營醫療和私營醫療部門的角色。現時是「公」重「私」輕,公營包辦了絕大部分的醫療服務。現時討論的醫療模式,就是重新劃出公私兩個範圍的界線。既然認為是公重私輕,那很自然就是把錢由公這一邊向私的一方推去,也就暗示有更多人要由享受公營醫療轉而光顧私營醫療了。
討論文件以討論為名,連諮詢報告也不用,大概也是吸收了以前幾次醫療改革的諮詢都是無疾而終的教訓。政府在今次提出的文件只叫討論文件,那就是政府並無一套完整的構思或建議向市民推銷,反而是提出一些問題和一些可能方法,提出來給予市民討論。但從文件的行文,政府仍然有一些既定的想法,但在取態上則擺出中立的模樣而已!
醫療改革的三級制
政府的想法,最簡單是把醫療三級化:基層醫療、醫院服務和第三層即特別醫療服務。所謂基層醫療,就是泛指一般性的日常疾病,可由門診服務處理,又或者初步及一般性的非專科醫療諮詢。這一部分,政府的最理想方案就是完全由私營醫療部門接管。文件中所謂的家庭醫生,就是現時所謂的普通科私家醫生,部分私家診所最好發展成為24小時的服務,那就可以為一切非緊急的醫療事件把第一重關口,由這些非專科醫生作初步的診治,有須要再作向專科、私立醫院或公立醫院轉介。如果這第一重關口的家庭醫生可以演好角色,收費又可以在日後醫療融資方案得到解決,我猜想那政府的門診服務就可以完成歷史使命,完全交由家庭醫生處理。
至於醫院服務,就是泛指一般較嚴重的疾病,多數須要住院治療,又或者要長期診治,例如糖尿、骨刺、腎病、甚至癌病,政府的立場仍然要把部分服務推向私人醫療市場。其中一個方法是調高公立醫院的收費,拉近公私營兩者的收費差距,以市場動力把一些可以應付私人收費的病人轉往私立醫院。現時公營醫療部門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一些病人,一旦接受了公營醫院的診治,大多數都會停留在公營醫療系統之內,不會離開,這令到這一批人士,長期有優先權利使用公營醫療的設施,結果令到新症的等候時間越等越長。讓香港市民公平地使用公營醫療設施,討論文件也建議一些病情穩定的病人,須要轉到私營系統,以讓出資源予新症病人。這項措施,也可能暗示接受診治的時間會有上限,以更公平地分配醫療資源。
至於第三層和特別醫療服務,則仍然是政府醫療的主力,這包括罕有疾病如SARS、重病和複雜手術,如換肝換腎等,政府仍然會扮演重要角色。
公私分流模式有待討價還價
在這三級分法之外,政府在文件中重申會承擔對低收入人士和弱勢社群的照顧,以及訓練醫護專業人員,所以政府希望扮演的角色已經很清楚。所以社會最受影響的服務範圍,就是門診和醫院服務。這兩項服務,我估計政府的理想是盡量由私人來承擔,尤其是基層的門診服務。但實際上公私在這兩大範圍內如何實際劃分,就須要在諮詢中討價還價。醫療界應該普遍歡迎這個建議,因為這個計劃背後是一個融資模式,令到整個公營和私營的醫療系統,可以保證有充足的資源投入,公營部門可以解決未來撥款不足的危機,私營部門可以得到大規模擴張的機會,兩者都各取所需,但社會層面貫入大量資金,出處是一個嚴重的矛盾和社會問題,就算原則上支持這個公私分流的模式,到了錢那一關,才是戲肉。 (本欄每周三刊出)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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