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2] 近期轟動社會冤案一覽
02年陝西董偉「槍下留人」案 董偉在即將被槍決前4分鐘被高法傳令暫緩執行,「槍下留人」後,高法對此案進行了覆查,後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討論,認定對董判處死刑正確並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董「再次」被執行槍決。
05年湖北佘祥林「殺妻」案 1994年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失蹤,其家人懷疑張被佘殺。1998年,佘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佘在服刑11年後,其妻張在玉突然「復活」並出現在京山,至此一樁冤案終於大白於天下。
05年聶樹斌「冤殺」案 1995年聶樹斌因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被槍決。2005年警方證實當年聶強姦殺人案兇手另有其人,河北在逃嫌犯王書金是此案件的真兇。
05年河南胥敬祥「搶劫」案 其冤案自檢察機關發現問題後,雖作4次無罪抗訴而終未獲無罪改判。在原審兩級法院仍然裁決維持原判,而省高級法院終局裁決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的「無奈」情況下,檢察機關不得以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服刑13年後胥敬祥「搶劫犯」罪名終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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