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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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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6] 珠三角營商新例困港商

 【本報訊】(記者 李永青)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透露,內地設廠的港商每年都要面對為數不少的新規例,這些規例部分屬全國性指令,部分則屬地方性指令,總之每次有新規例出台,都令廠家忙不透氣。

令港商頭痛三件事

 他舉出三件令港商頭痛之事。首先,近期東莞硬性規定所有企業,將崗位的1.5%,必須聘請殘疾人士,且一定是當地戶籍的殘疾人士,外省不計在內。然而,東莞工廠數以千計,但當地殘疾人士數目有限,在供不應求下,港商只好選擇支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替。假設一間工廠有一千人,便要聘請15名殘疾人士,以最低工資574元人民幣計算,若聘請不到一名殘疾人士,便要支付459.2元代替,15名便為6888元。

 「不要小看這六千多元,港商要應付的不是十個八個這麼少。」談到港商要負擔的各項雜費,他感慨不已。有港商初步估計,廣東將有逾七萬間港資工廠受影響。

 劉展灝說,若視協助社會上殘疾人士就業為企業的「社會責任」之一,這可能令人輕鬆些,但連工廠女工是否超生,亦要港商「上身」,哪未免有些「搞笑」。

超生也上身實搞笑

 他說,近期有東莞港商收到通知,指令廠家須每3個月,安排已婚女工接受檢查。若發現女工超生,廠家便要被罰款數千元。由於通知沒有列明檢查費是否由資方負責,令當地港商感到很困惑。

 另外,他又談到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早前發出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今年10月起實施新規定,港、澳及台灣居民在內地受聘的時間,每年累積滿3個月以上,他們個人及其公司均要繳付「社會保險費」。他指出,很多廠家已為香港員工在港購勞保,沒理由再要他們購內地社保,且如何購買,均沒有詳細列明,令他們十分困惑。

購內地社保感困惑

 為了向相關部委反映上述問題,工總將在本月23至25日組團紡京,拜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法改委、港澳辦及中共中央統戰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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