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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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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7] 馬紹援:涂在匯標有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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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調查小組主席馬紹援昨晚接受商台訪問。 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葉傲冬)民主黨涂謹申的「匯標醜聞」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匯標事件調查小組主席馬紹援昨日公開表示,在匯標事件中「一定有個人利益」,小組報告沒有直接質疑涂謹申的誠信,是因為小組的工作不包括研究這個問題,但不表示涂「完全可靠」。他希望涂謹申解釋3大疑問,包括如何以及何時釐定「超高租金」租用涉案物業?在被質疑為「問題信託書」的文件上,何以沒有釐印和日期等(詳見附表)。不過,事件主角涂謹申再次「潛水」,未有回應任何問題。

 前晚由澳洲度假返港的馬紹援,昨日首次出席電台節目,公開解釋調查報告對「匯標事件」的質疑。對於民主黨一直以「調查報告沒有質疑涂謹申的誠信」為由而拒絕要求涂辭職,馬紹援坦言:「小組雖說無質疑涂謹申的誠信,但亦無話完全可靠,只是因為小組無研究。」

信託書何以沒釐印和日期

 他又質疑涂謹申提交的一份聲稱「將物業送給民主黨」的信託書「有問題」,因該信託書上沒有釐印、日期以至受益人。他強調,倘涂謹申這份信託書的受益人是民主黨,則在該黨的資產報告上應列明這個物業的存在,但現在信託書沒有列出受益人,按常理匯標公司的2名股東,即涂謹申和同為民主黨的吳永輝便是物業的持有人,變相所交的租金亦為股東所收,因此「個人利益一定會有」。

 對於涂辯稱該份信託書沒有日期,是因為這是一份「秘密信託書」,身為前會計師公會會長的馬紹援以專家的身份回應指出:「我從未接觸過這樣的一種所謂『秘密信託書』。」而且即使民主黨事後委託律師了解該信託書的法律效力,結論也是:「沒有辦法證明(信託書)有法律效力」。

沒法證明信託書具法律效力

 民主黨及涂謹申一直聲稱,事件是由於行政混亂所致,不涉及其他如誠信的問題,馬紹援承認這是其中一個因素,可能會影響當事人做各種事情,「令他們無考慮(有關做法)是否有法律效力」。

 他又強調,自己不是法官,難以判斷當事人是否有做錯,或是有欺騙的動機,小組撰寫報告也是「對事不對人」,只把他們知道和了解的事實寫出來,「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結論,若有人認為自己沒有做錯,誠信沒有問題,這不是錯,但問題是,另外一個人讀完報告,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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