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5] 近年涉違反《基本法》或《人權法》的訴訟
「廣興案」、「行賄陳裘大案」、「毛玉萍案」
■04年-05年期間,廉政公署調查及起訴「廣興案」、「行賄陳裘大案」及「毛玉萍案」有關人士時,被指向被告進行竊聽及偷拍行為,是違反《基本法》第30條保障市民通訊自由的權利。
■區院就「廣興案」、「行賄陳裘大案」判廉署違犯《基本法》,下令永久終止聆訴;律政司正就「行賄陳裘大案」上訴;毛玉萍要求永久終止聆訊則被判敗訴。
「澳門非法外圍清洗黑錢案」
■05年7月,4人涉嫌利用本港銀行戶口為澳門非法外圍馬清洗黑錢近4億元,被本港警方拘捕,其中3人指在澳門法院已判無罪,香港警方「一罪兩控」被指違反澳門《基本法》、香港《人權法》和歐洲《人權公約》,向本港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法庭尚未宣判。
「公務員減薪案」
■2名公務人員入稟指政府就公務員的減薪違反《基本法》,案件上訴至終院,05年7月13日,終審法院就「公務員減薪案」作出判決,指出《基本法》第100條未有禁止更改公務員薪酬福利條款;港府有權因應特殊情況,提出緊急非慣例法律條文;立法減薪屬一次過性質,沒有破壞公務員制度本身。
■港府獲勝訴,毋須向公務員發還96億港元所減薪酬。
「販毒案」
■05年6月23日,上訴庭處理兩宗販毒案時,指《危險藥物條例》列明「任何人被發現藏有危機藥物,便假定他已知悉有關藥物是毒品」,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有關被告被定罪前「假定無罪」的原則。
■上訴庭判兩名被告上訴得直,將有關案件發還高院重審。
「新世界選擇性發放數據案」
■05年5月27日,新世界發展涉嫌選擇性發放中期盈利數據予證券分析員,被港交所召開紀律聆訊。港交所根據規定允許新世界聘請律師,但律師不可在庭上陳辭。
■上訴庭裁定港交所紀律委員會違反《基本法》第35條保障的法律代表權。
「徵收外傭稅案」
■05年1月,行政會議決定分別向僱主及外傭徵收400元,用作培訓本地工人,外傭認為此舉是徵收「外傭稅」,帶有歧視成份及繞過立法程序,違反《基本法》第73條。
■高院裁定外傭(原告)司法覆核敗訴。
「公安法訴訟案」
■04年11月,「四五行動」梁國雄及學聯成員控告律政司引用《公安條例》,要求示威者在遊行前7天先向警方取得「不反對通知書」,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上訴院以2:1裁定《公安條例》的要求沒有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判梁國雄等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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