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0] 琴台客聚:「號外」不宜亂用 放大圖片
《大公報》要另行雕刻特大鉛字,來凸顯出日本投降這特大喜訊。
黃仲鳴
某日下午,路經銅鑼灣繁盛街頭,見有後生小子手捧一大疊報紙,高叫「號外」。心頭頓一震,莫非又有甚麼大新聞?恐襲乎?又來一次「九一一」乎?或者,有某名人猝逝乎?連忙趨前拿來一份。一看之下,不禁啼笑皆非,有股被愚弄的感覺。
那的確是一份「號外」。報頭之下,就以紅底反白字,凸顯出「號外」二字。但一紙四版,全是某家休閒服裝店的廣告。這也叫「號外」?「號外」這兩字,豈可胡亂濫用?最諷刺的是,頭版橫排還有醒目六個紅字連感嘆號:「今午最新消息!」
所謂「號外」,《漢語大詞典》解釋:「定期出版的報刊除按編號發行之外,遇緊急消息須及時報道而臨時編印的增刊。因不列入原有的編號,故名。」「緊急消息」意含喜訊之外,還指重大的災難事件。《詞典》引巴金《寒夜》二十九:「號外!號外!日本人投降!」這是「喜訊」,值得大書特書,值得走相報喜,值得傳媒即時另行編印一紙出版,將這消息傳遍國人。《詞典》又引胡也頻《光明在我們的前面》:「他驚覺地聽著這可怕的喊聲:『號外——上海大屠殺,號外!』」這是「噩耗」,是國民黨撕破國共合作政策,濫殺、屠殺共產黨人的殘酷行徑。
日前,讀了北京《中華讀書報》一篇文章:〈六十年前華文傳媒對抗戰勝利的報道:日本投降了〉,其中有段述及「號外」的,委實人心大快:
「到處是『號外!號外!』的喊聲,到處是人們的讀報聲:『日本無條件投降!』張貼著《中央日報》號外的牆前,萬頭攢動,連不識字的赤腿漢也擠在裡邊,雨樣的汗把每個人的衣衫和周圍人的衣衫黏在一起。」
這些「號外」,是免費的,是「普天同慶」的;這些「號外」,正如艾青在《人民的狂歡夜》中所唱頌:
「日本投降了!」
沒有話比這更動人更美麗!
這些「號外」,是「動人」和「美麗」的。當年的《大公報》便用了特大的標題字和感嘆號來報喜:「日本投降矣!」那時字房最大的鉛字,報社仍嫌小,特別請了刻字工即時另雕,印出來既醒目又矚目,那才突出中國人民經過八年來的屈辱、艱苦戰鬥得來的勝利。
猶記得,七十年代毛澤東逝世,此間的報刊便競出號外。李小龍暴斃,也紛出「號外」。鄧小平半夜三更才證實噩耗,很多早報都趕及這新聞,但翌日仍見有「號外」。這些,畢竟是大件事、大大件事,出「號外」是絕對應該的、正確的,也盡了傳媒人的責任。
但如上述的某報,為了廣告收益,甘願代商家出版愚弄我們的「號外」,實有玷污「號外」這詞之嫌。不足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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