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5] 翠袖乾坤:投訴親吻
翁靜晶
無線電視舉行《兒歌金曲頒獎典禮二○○五》,安排欣宜及風頭正盛的吳卓羲表演舞台劇,當中有欣宜吻吳卓羲面頰一幕,結果一吻就吻出了五十四宗投訴,令這個兒童節目榮登今年接獲投訴最多的節目。
廣播事務管理局收到的指控,包括熒幕親吻場面令人不安、未有顧及觀眾感受以及有貶低男性等等……聽到這些指控,真令人啼笑皆非。
廣管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是根據法例第三九一章《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的第十九條而撰寫的。當中有提到,節目不能低俗及須合乎常理,且不能採用觀眾一般不會接受的不雅、淫褻或低劣品味的材料。另外,內容若涉污蔑侮辱任何民族、國籍、種族、性別、性取向、宗教、年齡、身體或心智不健全的人,都是禁止的。
然而,廣管局對於投訴,並沒有一定的條件限制,一律來者不拒,先接收再說。於是,很多觀眾對於「看不順眼」的電視片段,「聽不順耳」的電台言論,一律向廣管局投訴。不知所謂的投訴,非新鮮事,根據過往資料,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期間,廣管局收到一千六百二十四個投訴個案,當中只有三十三個轉介投訴委員會處理,其餘的千多個,都是指控理據不足、超出廣管局管轄範圍、又或根本是無傷大雅的芝麻小事。
觀眾對於親吻戲份的不滿,大概是出於一些喜歡吳卓羲的擁護者心有「醋」意,又或是對於負責獻上一吻的女角,感到不滿!這些關於「劇情」和「選角」的問題,有點風度的人,根本就不屑投訴;就算要表達意見,也應聯絡電視台,而不是濫用投訴機制。所謂的「不安」,無非是「看者有心」吧!
看過一個警方呼籲市民不要亂打九九九的廣告,片段中一個男人,看見天花漏水,即打電話報警……作出這五十四宗投訴的人,與廣告中的男士,可真是同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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