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6] 瀟灑工作 回饋社會
■藍鴻震 全國政協委員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
退休後的「工作」,除了「搵真銀」的工作外,還包括從事無報酬的義務工作回饋社會。只要自己喜愛和有意義,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服務社會又何妨?有機會回饋社會根本是一種福氣和上天的美好安排。
早前文章講過,退休乃人生收成期,必需作好的安排,才能真正享受豐盛人生。話雖如此,這些原則和理論在實際環境能否做得到,又是另一回事。以自己為例,在39年公務員生涯中,在退休前3年踏上了事業的最高峰。加上當時香港踏入回歸祖國的關鍵時刻,是歷史轉變的大時代,成為主要官員的民政事務局局長,當然事事要求自己做到最好。因此天天與時間賽跑,每天有48小時也不夠用,根本沒有時間去想退休後的生活。直至有一天忽然想起,還有兩個多月就退休了,「無工返」,到時怎樣辦?但也只能夠「胡思亂想」數分鐘,又迫著投入了排山倒海的工作了。
工作可令人精神有所寄托
相反,有人說忙了幾十年,退了休提起工作應該怕怕。這點我不贊同。吃了幾十年,一日食三餐的飯菜,難道現在看到食物就怕怕嗎?當然,年紀不同對食的要求有所改變。年青時我吃甚麼東西也可以狼吞虎嚥,但到了65歲,吃東西是要求高營養、低脂肪,高纖維和好味道,貴精不貴多。有一說法,「工作可令人精神有所寄托」,對某些工作狂熱一族,要他們退休後無所事事,將會度日如年,消磨意志。所以,如果在種類和數量上安排得好,能選擇一些自己喜愛而又能在某程度上由自己掌握何時開始和完成的時間表,那麼工作就可以成為一種享受。
以上說法是否過於理想?答案是這理想完全可做得到的。在人生事業搏殺期間,有目標地大步向前邁進,工作為養妻活兒,甚或要為「五斗米折腰」,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為責任去做。退休後或做了「蘇豪人」,名利和金錢報酬變得較次要,甚至不重要。到此境界,你擁有選擇的權利,為興趣,為享受而工作,瀟灑和自由得多呢!我有些屬新蘇豪人和退休公務員的朋友對我說,現在的入息似乎比以往更佳,既可享受工作,又可有理想的回報,可謂一舉兩得!可喜可賀!
終身儲蓄做生意風險太大
我這裡提到退休後的「工作」,除了「搵真銀」的工作外,還包括從事無報酬的義務工作回饋社會。只要自己喜愛和有意義,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服務社會又何妨?有機會回饋社會根本是一種福氣和上天的美好安排,以我個人經驗來說,在離開全職公務員行列的過往數年,在工作上我只是做些不須每天上班的公司非執行董事和顧問工作。其餘的時間多投入義務工作,包括青年工作和擔任議政團體新論壇的副召集人,回饋社會。由於工作時間有高度彈性,所以我幾乎每天都能抽到時間去運動健身,這都給予我充實和愉快的生命。
最後有一點想與大家分享。累積數十年的智慧告訴我們,以出賣勞力(無論靠食腦還是做粗重功夫)去換取金錢是辛苦。相對於錢搵錢,似乎是比較容易。因此,很多人希望在退休後從商,從此「在商言商」,自己當上老闆。我多次在行將退休的公務員或專業人士的聚會,都勸告大家,若要用盡畢生積蓄或退休金去投資做生意,則萬萬要小心,更不要低估做生意的難度和高度風險。一般公務員、專業人士,甚至在大學任教經濟學的教授,落手實踐營商非他們強項。遇到有心人叫你合作做生意,最好是用你的專業知識,行政能力和社會經驗來作投資,如果要用上你的畢生積蓄,則要三思。我認為退休金只適宜投資在大藍籌、A級債券、和作自住或收租的房地產。把終身儲蓄做生意,萬一輸光了變負資產,生活都成困難,正所謂「人又老、錢又無」,只能在七一上街出出氣,還談甚麼享受人生!(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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